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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6-10 11:06:01

   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大,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源,特别是黑烟车尾气排放污染源已严重影响我市大气空气质量、市民身体健康、城市整体形象,为加大黑烟车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保护市民身体健康、维护城市整体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拟禁止黑烟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7月10日,为期一个月。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件。收件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36号生态环境局。

   (二)电子邮件。收件邮箱:dqk8769863@163.com。

   (三)咨询电话:0751-8760906

    三、意见材料要求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对上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到生态环境局,反馈函请在信封或者电子邮件标题注明《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附件:1.《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pdf

                       2.《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