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女士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提交申请,将其经营多年的摩托车配件店变更给新经营者,新经营者刘先生领取了武江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长期以来,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有严格的限制,需先由原经营者办理注销登记,再由新的经营者重新办理注册登记,不仅手续复杂,而且注销后个体工商户长久经营形成的特有字号、商誉等无形资产也随之灭失,再重新注册又增加了新经营者成本。为解决这一问题,新实施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成立”改为“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方面的延续,大大简化了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为贯彻落实好这一改革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以下方面做好改革工作:
加强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学习,重点研讨《条例》的新变化新亮点,熟练登记流程,提升业务综合能力,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同时做好《条例》宣传工作,安排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作好政策解读,让群众及时熟悉政策、准确理解政策,营造广大市场主体和群众参与改革的浓厚氛围。
规范登记,优化服务。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只需提交《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清税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以及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办理。如因继承发生经营者变更的,仅提交《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和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继承证明材料即可。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已备案的家庭成员内部变更经营者的,仅提交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做好相关行政许可的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经营事项涉及相关行政许可的,变更经营者后,涉及的行政许可属于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的,如食品经营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我局及时受理,加快审批;若是属于其他部门审批的,及时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信息推送给相关审批部门,并告知新经营者需到相关的审批部门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
据统计,截至11月底,武江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21929户,出资数额177302万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7.82%、21.67%,个体工商户占各类市场主体总量78.2%。下一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贯彻落实《条例》,聚焦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困难和诉求,从简化流程、优化审批等方面入手,努力营造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