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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人社部门仲裁要素式办案庭审现场观摩研讨会在武江区人社局召开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1-04 15:11:05

全市人社部门仲裁要素式办案庭审现场观摩研讨会在武江区人社局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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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创新仲裁办案方式,提高仲裁办案效能,推进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要素式办案方式改革工作,10月30日,全市人社部门仲裁要素式办案庭审现场观摩研讨会在武江区人社局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市人社局副局长张建国,武江区政府副区长马文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陈学文,武江区人社局局长林棋昇,各县(市、区)人社局仲裁业务分管领导、仲裁院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40多人。

    今年3月,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被韶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确定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改革唯一试点单位。自实施要素式办案改革以来,区人社局制定了相关制度规范,完善了要素式庭审环节,提高了仲裁员办案能力,极大提升了办案效能。截至目前,采用要素式办案模式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宗,结案15宗,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2宗,以裁决方式结案13宗,要素式裁决11宗。以要素式裁决结案的平均结案时间为30.2天,平均每篇裁决书文字量为2793字,比传统类裁决结案时间缩短12.9天,每篇裁决书文字量减少2497字,实现了仲裁裁决文书文字量整体减少30%,结案时间缩短20%的总体目标。

    在研讨会上,全体人员首先观摩了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采用要素式办案开庭审理的一宗工伤待遇劳动争议案件。庭审结束后,武江区人社局局长林棋昇、副局长龚存进分别汇报并分享了试点工作经验、体会和建议,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吴根贵介绍了要素式办案的要点和办案技巧,与会人员还实地参观考察了武江区仲裁院规范化建设情况。

    要素式办案是指在处理普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时,根据案件类型和特点,归纳出案件主要事实涉及的基本要素,并围绕案件争议要素进行庭前指导、审理和制作裁决书的仲裁案件处理模式。近年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现出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集体案件增多特点,传统的办案模式已不适合短、平、快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改变传统办案方式,势在必行。要素式办案改革,不仅是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面对劳动关系矛盾处于凸显期、多发期和长期案多人少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调解仲裁工作创新机制、完善办案制度的必然要求。推行要素式办案新模式,有利于劳动者更好地行使仲裁权利,有助于仲裁员更好地把握庭审方向,有促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更加快捷、精准、清晰,达到庭前“了如指掌”、庭中“对症下药”、庭后“一槌定音”的效果。

    会上,张建国就推进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要素式办案方式改革工作及全市调解仲裁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希望:一是要保持清醒做研判,认清态势与隐患;二是要积极主动有担当,办案模式共推广;三是要撸起袖子加油干,保障和谐不畏难。同时希望通过此次观摩研讨会能使大家在思想上有新的提高,业务上有新的长进,并以这次全面铺开仲裁要素式办案为新的起点,勤奋学习,丰富知识,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的整体素质,奋力开创全市调解仲裁工作新局面。

  


(区人社局   张彦  吴根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