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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5-03-19 16:09:0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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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广大干部群众:

    又是一年清明时,为有效遏制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最大限度保护好全区森林资源,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在春分、清明节来临之际,特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严禁野外用火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不在林区及林区周边100米范围内违规野外用火,让我们一起携手,保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在春节、清明等节假日上坟祭祖时,倡导移风易俗祭祀新风尚,不在林地、墓地等森林火险区内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敬献一束鲜花、种植一颗树、朗诵一首诗歌等方式践行孝道,寄托哀思。

    三、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全体师生要带头做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并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及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12119或0751-8610073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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