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雄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全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履行职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切实筑牢生态环境司法屏障,生态环境实质修复成效明显系本案最大亮点。
该案源于某公司以开展生态瘦身鱼养殖项目建设工程为名,在某村实施非法开采萤石矿等行为。该行为致山体裸露,矿产资源流失,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当地镇政府以加强巡查、安装监控等方式整改,但未全面落实属地政府监管职责。区检察院遂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镇政府怠于全面履行涉案项目自然资源等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并判令镇政府依法及时履行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护等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立案后,法检两院以“司法督导+检查监督”驱动镇政府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以“督”促改、以“改”见效,全面铺开涉案区域生态修复工作。庭审前,经法检两院与镇政府共同前往涉案现场实地勘查,确认被毁山林较诉讼前已有明显改观,生态环境基本复绿。
庭审中,审判长张雄精准归纳争议焦点,针对某公司违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镇政府是否具有监管职责以及是否全面履职等核心问题,有序引导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检察长钟全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公共利益受损等角度充分阐述起诉理由。镇政府出庭负责人态度诚恳,对区检察院指出的问题虚心接受,并表示将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从诉请整改到协力修复,这一过程充分彰显了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履职、协同治理”的制度功能——司法监督与行政履职合力推进,最终目标是让受损生态得以修复,而非简单裁判。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齐飞”,不仅打造了一堂高质量的法治公开课,更释放了司法机关与检察机关同向发力、协同攻坚,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坚强司法保障的强烈信号。下一步,区法院将持续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深化法检协作,以司法之力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为纵深推进“百千万工程”提供坚实的绿色司法保障。
(区法院 邓钦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