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食品安全领域民生问题整治,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武江区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守护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共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343家次,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14个,下线违规商户111家,立案查办违法案件17宗,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件。现选取三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武江区某凉皮店外卖经营者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韶关市武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武江区某凉皮店以鸡肉冒充“猪脆骨”进行销售。执法人员到店核查,当事人在美团平台上销售的“骨肉相连”描述为“猪脆骨”“猪肉”,但该商品配料为鸡肉、饮用水、鸡软骨、白砂糖、食用淀粉等,未含猪肉等成分。当事人公示的主料信息与实际原料构成不符,属虚假宣传。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对其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事实。鉴于当事人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至目前为止没有收到消费者因食用该商品“骨肉相连”造成食源性疾病的报告,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涉案食品数量少(仅1包),并且在被检查后已立即下架该商品,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本案中,当事人在网络餐饮平台虚构食品主料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扰乱网络餐饮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公开曝光,对网络餐饮行业虚假宣传、食材信息不实等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警示各类入网餐饮经营者严格守法经营、如实公示商品信息、严把食材原料关,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有效净化网络餐饮消费环境,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某烤鱼川菜馆超出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
案情介绍:武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案件线索对某烤鱼川菜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仅限于热食类食品制售,但在外卖平台及实体门店菜单上有“凉拌牛肉”等冷食类产品,且店内无专用操作间。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按照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销售的凉拌牛肉较少(仅2份),货值低(仅136元),且消费者食用后未出现不良反应,未造成危害后果。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如实供述违法事实,并积极进行整改,根据《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案例评析:未取得冷食类制售许可而擅自经营,暴露出经营者对许可管理制度认识不足、风险意识淡薄。冷食类食品制售过程要求较高,若无专用专间、规范操作及温控保障,易引发交叉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无证超范围经营行为的排查力度,尤其是冷食、生食等高危品类。经营者应严格按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确需增设经营项目的,应及时申请变更许可。经营许可不仅是法律门槛,更是安全承诺的起点。唯有将事前审批的“硬约束”转化为日常经营的“自觉性”,才能从根源上压缩超范围经营的空间,守住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三、武江区某餐饮店使用虚假或者他人的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案
案情介绍:2026年5月25日,武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武江区某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美团商铺门店名称为“A粥铺(炒粉·云吞·饺子)”,正常营业中,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已上传(经营者名称:A餐饮店);现场核查当事人另一正常营业的美团商铺“B粥馆(茶点·云饺·炒粉)”(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均为B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通过扫描B餐饮店所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二维码,显示信息为A餐饮店。执法人员通过系统查询,A餐饮店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且无上述B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违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相关条款,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当事人已自行关闭违规外卖店铺。
案例评析:真实合规的证照公示是网络餐饮监管的核心抓手,也是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实现问题溯源追责的关键。部分经营者为谋取利益,通过伪造、冒用资质规避监管,滋生“幽灵外卖”、无证经营等乱象,严重扰乱网络餐饮市场秩序,增加食品安全风险,导致消费者维权追责困难。本案的查处,有效整治了网络餐饮资质造假乱象,倒逼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净化网络餐饮经营环境,既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也维护合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武江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举报方式
1.来信来访:武江区惠民北路11号,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邮箱举报:wjsyjcy@163.com
3.电话举报:12315,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