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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典型案例(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6-10-29 11:15:0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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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江区市场监管部门扎实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步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拳整治网络餐饮领域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第二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予以公布,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督促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共同营造安全、规范、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一、武江区某面包店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案情介绍: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抽检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纯手工金腿月饼(自制)进行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上述报告显示的不合格批次纯手工金腿月饼(自制)在售,但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操作间的柜台上发现已开封的脱氢乙酸钠,依法对该食品添加剂实施了扣押强制措施。案发后,当事人立即下架相关产品、停用违规食品添加剂,并主动配合调查。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月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其货值不足一万元,可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鉴于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涉案食品数量较少,货值较小,违法行为涉及范围较小,当事人收到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后立刻张贴公告配合监管部门工作对涉案食品开展召回。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相关规定,予以减轻处罚。最终依法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添加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案例评析: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本案警示广大食品经营者要引以为戒,充分认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重要性,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者须切实扛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严把源头关口,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维护规范有序的食品市场秩序。

  二、武江区某炸鸡店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案情介绍: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网络餐饮线下专项核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后厨存在多项食品安全管控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已脱毛整鸡浸泡在大桶内,距离不足 1米处放有垃圾桶,该区域上方有大量小飞虫;二是垃圾桶未加盖密闭;三是操作间内堆放快递纸箱等无关杂物。上述情形反映当事人未落实食品安全过程管控要求,存在虫媒污染、食品交叉污染风险。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构成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事实。鉴于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并积极整改。至案件调查终结阶段,我局未收到关于当事人的投诉举报,未发现造成人身伤害,但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网络餐饮消费者无法直观查看后厨环境,部分经营者容易放松后厨环境卫生管理。本案中,待加工生禽原料紧邻垃圾、垃圾桶不加盖、操作间堆放杂物,极易吸引蚊虫,造成食品污染,埋下食品安全隐患。本案警示广大入网餐饮经营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原料存放、垃圾密闭管理,及时清理操作间无关杂物,持续保持后厨清洁卫生。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线上线下联动检查,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严处置。

  三、武江区某寿司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食品

  案情介绍: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不含烧卤熟肉)制售;自制饮品(不含自酿酒)制售,不含生食类、冷荤类食品制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菜单上有多种生食类、冷荤类食品在售,当事人的菜单及销售记录也证明其在生产经营生食类、冷荤类食品;当事人的厨房没有设置与经营生食类、冷荤类食品配套的专用操作间。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如实供述违法事实,并积极进行整改,至今我局未收到消费者因食用当事人制售的食品后未出现不良反应的投诉举报,尚未发现造成危害后果,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   

  案例评析:生食、冷荤类食品属于高风险品类,微生物污染风险较高。根据法规要求,经营者需取得相应许可、设置专用操作区域,方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本案当事人的许可范围不含生食、冷荤类食品,在未设置专用操作间的情况下擅自加工销售,食品安全风险突出。在此提醒广大入网餐饮经营者,经营项目应当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保持一致,严禁擅自新增高风险食品品类;如拟经营生食、冷荤等高风险食品,须按规范改造后厨,并依法申请许可变更。

  下一步,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网络餐饮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整治,坚持线上线下同步监管,严厉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同时,持续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举报方式

  1.来信来访:武江区惠民北路11号,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邮箱举报:wjsyjcy@163.com

  3.电话举报:12315,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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