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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2021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指引来了!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2-14 16:12:41

    因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需要,省人社厅要求职称评审工作从2021年起原则上以年度为基础组织开展,除了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评审时间有调整外,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也做了相应的调整,想要评定职称的小伙伴,赶紧收藏学习起来吧!

    一、申报和评审时间

    (一)调整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评审时间

    全市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材料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3月30日,4月1日开始评审,6月30日前完成评审。

    其中:中小学、中职教师中级及以下级别材料受理和评审时间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副高级材料受理和评审时间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按照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申报高级职称和需委托省、市评审中、初级职称的,请按相应受理材料截止日期前7个工作日由单位集中统一将申报材料送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审核,并开具委托函。

    (二)调整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1.对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月3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除有特殊规定的系列(专业)外,需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三、申报途径

    (一)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我区非公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的材料送至区人社局专技股受理初审后,按程序报送相关评委会评审:市内设有评委会的须经区人社局开具委托函后委托市相关评委会;市内无相关专业评委会的须经市人社局开具委托函后委托省高、中评委会或其他地市评审。

    继续实行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相结合的送审方式。申报人及有关单位应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完成填报、审核及送审环节。

    未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注册的主管部门和非公企业(组织)请及时与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电话0751-8628879)联系,获取用户名和密码。申报人个人账号自行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注册获取。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2.职称评审使用省人社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五、评审收费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不得将职称评审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收费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一)向韶关市级评委会申报评审的,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收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逾期未缴费的申报人,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评审。缴费方式:各评委会办公室统一登录广东非税收入管理一体化平台(http://210.76.76.6:70/gdfs/jsp/login.jsp)开具缴款通知书,缴款人根据通知书上的缴款识别二维码,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等渠道进行缴费。

    (二)委托省或外市评审的,向所委托的评委会缴费。

    (三)申报高级职称的,向省高评委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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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韶关市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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