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第29条之规定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广东省历史遗留矿山及生产矿山核查工作方案》(粤自然资修复[2021]2032号)等文件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广东省有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我区根据前期核查结果,经报我区人民政府同意,拟将94个图斑认定为需治理的历史遗留矿山,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十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逾期不提出异议者,将视为同意上述公示结果。
联系人:刘宗灵 联系电话:0751-8778187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42号
附件:韶关市武江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结果公告表
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