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武江区城镇开发边界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C2023 J 193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武江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江湾镇灾后重建安置小区项目)》,现已通过自然资源部检验并更新规划数据库有关图层。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公告事项:武江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江湾镇灾后重建安置小区项目)。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共5个自然日。
附件:调入调出地块优化前后三区三线示意图
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