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韶关市武江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韶关武江110千伏重阳输变电工程)》(以下简称“落实使用情况表”)方案批前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武江重阳站所处片区主要通过110kV福门站和220kV武江站联合供电,随着电气化示范村公用基础设施、农业物流中心、产学研中心等项目建设,新增公共负荷逐渐增加,且近期新报装用户容量较大,武江旧城区变电站主变负载率偏高,10kV间隔已无可用间隔,近区110kV福门站主变容量过小无法满足接入要求。因此,为适应电力发展新形势、新变化,提升电网基础设施保障水平,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提高重阳镇的供电质量、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需开展韶关武江110千伏重阳输变电工程建设。
该项目选址范围总用地面积1.0216公顷,其中0.6125公顷《武江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剩余0.4091公顷未落实相应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规划为农用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有关要求“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得规划城镇居住用地,但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项目,可合理安排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该项目属于城乡设施,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1.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
因此,为保障该项目用地需求,特编制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
二、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4091公顷,共涉及2个地块,地块编号为LS01(0.1492公顷)和LS02(0.2599公顷),均位于重阳镇重阳村。根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2个落实地块现状地类均为农用地;根据《武江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用地用海方案,2个落实地块内全部规划为农用地。落实使用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后,落实地块内均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供电用地)。
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未涉及自然保护地、河道管理线、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5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利害关系人有权对本次公示事项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本次公示事项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二)意见反馈方式:请送至或邮寄至武江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规划与保护股(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42号)。
邮政编码:512026;咨询电话:0751-8835006;
(三)有效的意见反馈期: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5日。(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应在意见反馈期内,预期视为放弃权利的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附件:建设项目相关图件
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8日
附件:建设项目相关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