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武江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韶关武江110千伏重阳输变电工程)》已经韶关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要求,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武江区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内容
(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原因
武江重阳站所处片区主要通过110kV福门站和220kV武江站联合供电,随着电气化示范村公用基础设施、农业物流中心、产学研中心等项目建设,新增公共负荷逐渐增加,且近期新报装用户容量较大,武江旧城区变电站主变负载率偏高,10kV间隔已无可用间隔,近区110kV福门站主变容量过小无法满足接入要求。因此,为适应电力发展新形势、新变化,提升电网基础设施保障水平,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提高重阳镇的供电质量、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需开展韶关武江110千伏重阳输变电工程建设。
该项目属于供电设施,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1.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
因此,为保障该项目用地需求,特编制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本项目涉及两个落实地块,分别为WLS01、WLS02,总面积为0.4091公顷。根据武江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落实地块全部为农用地0.4091公顷(全部为乔木林地);规模落实前,根据武江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其规划用途为农用地0.4091公顷(全部为林地),规划分区为林业发展区0.4091公顷。规模落实后,其规划地类全部调整为城镇用地(供电用地),规划分区调整为综合服务区0.4091公顷。因此,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农用地减少0.4091公顷,城镇用地增加0.4091公顷;林业发展区减少0.4091公顷,综合服务区增加0.4091公顷。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四线、自然保护地、历史文物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无冲突。后期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工作部署每年定期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5年9月25日
四、公告方式和公告时间
公告方式:在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重阳镇人民政府张贴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6日。
特此公告。
附件:1.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2.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