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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9 16:50:0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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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武府征预告〔2026〕3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韶关市武江区江湾镇梁屋村梁屋经济合作社、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方田经济联合社、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坳头经济联合社、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龙归村第十经济合作社、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龙归村第二十二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韶关市武江区江湾镇梁屋村梁屋经济合作社、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方田经济联合社、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坳头经济联合社、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龙归村第十经济合作社、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龙归村第二十二经济合作社(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7.1287公顷(折合106.9305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11日(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五、工作安排: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1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08工程用地(武江段)征地预公告附图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8日


附件:08工程用地(武江段)征地预公告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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