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韶关市武江区西河镇大村村张屋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韶关市武江区西河镇大村村张屋岭经济合作社(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2.559公顷(折合38.385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30日(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五、工作安排: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3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韶关市武江区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
附件:韶关市武江区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