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区农村危房工作总结
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得到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导和群众主体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14-2016年我区农村危房改造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14至2016年,我区共实施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05户(其中2014年182户,已改造完成;2015年47户,已基本改造完成;2016年初步核定为76户,现正在进一步核实中)。2014年各级政府扶持资金2万元/每户(合计364万元)已全部拨入182户改造户的个人帐号中,2015年47户的各级政府扶持资金(合计94万元)也刚全部到位,我区正在加紧申请将扶持资金拨入改造户的个人帐号中。
(二)根据韶关市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任务确认表,我区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安置户为10户,其中西河2户,重阳8户。经过一段时间的核实、沟通协调与落实,结合我区实际,我区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目前已有4户渔民自购了房屋,6户选择自愿放弃。
二、工作部署、主要做法及措施
(一)根据《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2015年度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计划意见的函〉的通知》(韶市建字[2015]39号)文件精神,我区下发了《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韶关市武江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韶武府明电[2015]38号),成立了专门机构,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武江区2015年度计划改造农村危房工作意见》。
为解决我区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问题,切实改善我区特困渔民居住条件,维护渔区社会稳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实施以船为家渔上岸安居工程的指导意见》(建村〔2013〕99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进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实施办法》(粤建村〔2013〕172号)的有关要求,以及市《韶关市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我局于2015年11月6日制订了《武江区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二)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广泛宣传,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进行危房改造。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建房户的实际困难,激发了他们积极投身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注重审核,准确确定危改对象。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臵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区住建局审批”6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根据省、市的三个条件的标准,确定了“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三种补助类型。对居住房屋极度危险、家庭极为困难农户的房屋进行改造建设。同时对另址新建的,要求新址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及新农村建设规划。
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通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区渔政大队、镇、村、居委会、渔民沟通、核实与落实,10户渔民均自愿选择自购,但因有6户渔民家庭经济困难,户籍都挂在居委会管理,加上补助资金仅有3万元,暂无能力解决新房建设用地,也无力购房,虽然经过区、镇、村多次协调沟通,这6户渔民已选择自愿放弃。我局也及时将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上报市住建局,并于2016年4月14日将情况全面汇总上报市住建局。
三、工作成效
(一)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危房的问题逐步得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命安全逐步得到保障。按照现在的改造速度,坚持3—5年将有效解决农村的危房,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困难群众基本可以告别危房,因自然灾害而发生居住不安全的情况将有效减少,可以说是为政府分忧的一项德政工程,是为群众解愁的一项民心工程。
(二)激发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以来,在走访调查中许多群众说:感谢政府帮助我们建房,房子建好后可以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今后再也不为居住危房担心了,可以集中力量发展生产、改善生活。
(三)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巩固了党的执政之基。农村危房改造不但缩小了城乡差别,而且乡村干部深入危房改造工地,废寝忘食,忘我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建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人民群众从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老百姓变富裕了,老百姓的心和干部更贴近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扶贫开发
办公室关于积极衔接农村危房改造与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粤建村函【2016】329号)要求,2016年所有“十三五”时期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信息必须录入全国农村住房系统,我区积极开展核实“十三五”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工作,各镇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全国农村危房住房信息系统中完成“十三五”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录入和标记工作,同时完善相关信息,实现动态管理,建立一户一档。
2016年省里今年下达给我区危房改造任务是76户,要求年底前全部完成,这是一项工作任务,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部门已将76户计划任务落实到了重阳镇,时间十分紧张,任务十分艰巨。重阳镇政府要把这项工作当成是科学发展观的一次大实践,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分解落实,倒排工期,定期促办,确保按期按质量完成任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范围广、部门多,建设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紧密协作。区住建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项目的实施,全面掌握危房改造进度,收集整理上报资料及有关工作的协调;民政局、区残联负责落实五保、低保、残疾人的身份核实;区扶贫办负责协助完成精准扶贫与危房户的改造任务的衔接;区发改局负责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政策支持;区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安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财政补助,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危房改造用地等问题;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负责对危房改造资金的监督管理,查处违纪、渎职等行为;各乡镇要迅速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任务分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做到目标再细化,责任再明确,措施再落实。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凡事多沟通,多交流,共同把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好。
(二)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选择放弃的6户渔民家庭经济都十分困难,而且水上作业几十年了,户籍都挂在居委会管理,加上补助资金仅有3万元,所以难以解决新房建设用地,也无力购房。目前,我们还在组织工作人员下到渔民家中走访,进一步了解6户渔民的家庭情况,下一步要求各相关部门应加大对6户渔民扶持力度,帮助增加经济收入,以解决他们当前的实际困难。
(三)各镇要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能够原址重建的尽量原址重建,不能原址重建的应与乡镇新农村建设及村庄规划结合起来进行改造。
(四)加大巡查。为了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的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各镇要加强农村建设技术的技术指导及巡查力度。
(五)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积极街接农村危房改造与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粤建村函【2016】329号文件精神,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须与精准扶贫街接,条件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长期居住在危房且没有其他住处的;2、五保户;3、低保户;4、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种条件,没有了往年一般贫困户的条件,为了更好的开展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镇认真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宣传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讲明政策,争取群众的理解,及时化解由此引发的矛盾和纠纷,避免发生上访等不稳定事件。乡镇领导要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工作做得到不到位,效果好不好,关系到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今后危房改造工作的长远开展。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0日
附件1:
韶关市武江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拥军(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朱旭东(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艺顺(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杨宏坤(区住建局主任科员)
黄 倩(区发改局副局长)
龚存定(区农业局副局长)
杨 棣(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华新凤(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志森(区民政局副局长)
蔡小英(区残联理事长)
邓志雄(西河镇副镇长)
何方涛(西联镇副镇长)
陈作昌(龙归镇党委委员)
黄 超(重阳镇党委委员)
胡言辉(江湾镇副镇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由刘文清、马安肓组成,办公室主任由杨宏坤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