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区农村危房改造面积超标
专项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2014年以来,武江区共改造农村危房449户,其中:2014年182户,2015年47户,2016年130户,2017年90户。2018年计划户数为20户。
(二)2017年情况
1.政策情况。根据《广东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粤建村[2017]227号),与往年相比,方案增加经济适用基本原则,要求充分考虑农户的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农房面积和建设标准,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防止给贫困户带来资金负担或因建房返贫,省住建厅将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抽查。市住建局将严控建房面积作为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工作之一。2017年12月,省审计厅抽查我市农村危房面积。
2.面积超标情况。武江区涉及3个镇共6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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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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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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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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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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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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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建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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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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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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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镇万侯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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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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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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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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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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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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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整改,目前整改后面积55平方米,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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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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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归镇山前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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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群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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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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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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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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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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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同意整改,正采用亲戚出资共建、独立分户和签订共建协议等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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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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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湾镇梁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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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伙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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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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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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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二层)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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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整改,正采用亲戚出资共建、独立分户和签订共建协议等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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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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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湾镇湖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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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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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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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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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二层) |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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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整改,拒绝放弃,无法纳入改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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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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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湾镇湖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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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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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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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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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二层) |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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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整改,已签放弃书,无法纳入改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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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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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归镇马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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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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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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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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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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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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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市、区、镇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援建,不符合补助标准,无法纳入改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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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改措施
经过现场再次核实及认真研究,并与市住管局沟通汇报后,采用分类处理方式,坚持把握政策原则和考虑实际情况相结合,3户已完成整改,3户不符合改造政策,无法纳入改造范围。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已整改,纳入2017年改造范围。 重阳镇万侯村饶良柱1户(政策规定面积60平方米,原来建房基础面积110平方米,超建面积50平方米),已采用亲戚出资共建、独立分户和签订共建协议等措施进行整改,镇、村已落实完善相关整改手续(协议附后),已将该户纳入2017年改造范围,整改后面积55平方米,整改完毕。
2.已整改,纳入2018年改造范围。龙归镇山前村卢群铁(政策规定面积72㎡,实际面积96㎡、超建面积24㎡)、江湾镇梁屋村梁伙炉(政策规定面积60㎡,实际面积120㎡、超建面积60㎡),经区住建局、区委农办、镇、村等多次做思想工作,该2户均已采用亲戚出资共建、独立分户和签订共建协议等措施进行整改,镇、村已落实完善相关整改手续(建房协议附后),该2户已纳入2018年改造范围,整改完毕。
3.不符合政策,无法纳入改造范围。一是江湾镇湖洋村江东波(政策规定面积90㎡,实际面积200㎡、超建面积110㎡)、江东营(政策规定面积72㎡,实际面积180㎡、超建面积108㎡),该2户均已原址拆建,并已建好一座二层楼房(不符合政策,严重超面积建设),目前房屋危险级别已不属于C、D级,区住建局与区委农办、镇、村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并书面发函要求整改,该2户均拒绝整改,其中江东营已签放弃书。鉴于以上情况,区住建局、区委农办和江湾镇经过充分沟通,统一意见,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及规定,江东波、江东营2户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资格,无法纳入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二是龙归镇马渡村罗国有1户(政策规定面积60㎡,实际面积110㎡、超建面积50㎡),该户是烈属,已享受同类型补助(补助支付证明附后,陈春娣为罗国有及烈士的母亲),不符合农村危房补助政策,房屋危险级别已不属于C、D级,无法纳入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