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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江区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9-07-18 00:00:00 来源:农业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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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江区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最为关键的一年,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武江区实际,现就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主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巩固扩大脱贫成果,进一步聚焦分散贫困人口、特殊贫困群体和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为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巩固提升前三年脱贫成果,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提升就业扶贫质量,推动保障性扶贫与开发性扶贫有效衔接,全面提升相对贫困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7个省定贫困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再完成2954人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到2019年底,实现95%以上的相对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标准、90%以上的相对贫困村达到出列标准。
    三、进一步压实攻坚责任
    )着力提高政治站位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当前脱贫攻坚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最大的硬任务,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急中之急,尽锐出战、攻坚克难、决战决胜。(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各镇)
)全面压实主体责任
2.严格落实武江区党政一把手每年不少于48天开展专题调研,每月至少一次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同时,区委、区政府每年按要求委、市政府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完善“三级书记”遍访贫困户制度,区委书记遍访贫困村或脱贫任务重的非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区领导每年不少于2次到帮扶村指导督促工作,帮扶单位主要领导每年2次以上、分管领导和帮扶责任人每年4次以上到挂点村户开展到村帮扶工作。(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各帮扶单位、各镇)
(三)充分凝聚部门合力
3.严格落实《武江区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2018-2020年)实施方案》,健全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季度分析、半年通报、年度报告制度,加强政策执行落实情况评估,落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行业扶贫责任制情况,构建强大攻坚合力。区扶贫办与区直有关行业部门“每月一会”,做好贫困人口数据对碰、分析工作,动态掌握帮扶政策落实情况,合力兑现好危改、教育、医疗、低保等政策,推动面上行业扶贫工作有效有力。(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提升定点扶贫水平   
4.稳定现有定点帮扶关系。做好驻镇驻村帮扶单位干部的定点帮扶、调整轮换等工作,确保帮扶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高效性,确保贫困户“八有”脱贫、贫困村出列18项指标全面达标(各帮扶单位)
     四、实施五大攻坚行动
    (一)实施产业脱贫提升攻坚行动
    5.加大区镇统筹开发力度。高质量建设我区脱贫攻坚项目库,以优质稻、蔬、水果等大产品为我区主导产业,淮山、桑椹、无花果等大产品为我区特色产业。坚持谋划一批产业、培育一批主体、筹措一批资金、提供一批服务、打造一批品牌、探索一批机制“六个一批”做法,健全产业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合作生产、全员培训、资金项目管理、利益联结、产销衔接、党建引领“七个机制”,推动光伏、电商、旅游、农业产业园区等叠加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拓宽贫困户收入来源渠道(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文旅体局、各镇)
    6.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机制,培育“一镇一业”产值达3亿以上,“一村一品”专业村2个,实现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我区有3-5个特色、主导产业,80%以上的镇均有特色、主导产业,50%以上行政村发展“一村一品”。(区农业农村局、各镇)
7.健全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必须建有区、镇、村特色扶贫产业基地;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如“合作社+贫困户”、“公司十基地十农户”、“合作社十基地十农户”、“公司+基地+金融+贫困户”等带贫益贫机制;建立产销对接机制,或建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因地制宜建设扶贫专业市场,做好消费扶贫。健全科技支撑机制,实施科技特派员千村大对接行动。(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各镇)
8.完善贫困户参与机制。积极推进贫困村产权和“三变”改革,规范发展资产性收益扶贫,实现股份参与。引导贫困户积极参与特色种养、林下经济、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项目。要完善奖补机制,实现劳务参与;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指导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实现带动参与;支持贫困户多种形式创业增收,实现就业参与。到2019年底确保在家务农有劳力贫困户参与扶贫产业项目(主要是种养业)比例达80%或以上,与公司或专业合作社或基地等经营主体签订产供销合同,且贫困户参与扶贫产业项目产生收益。(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各镇)
   (二)实施就业脱贫提升攻坚行动
9.积极创建扶贫车间、扶贫工作坊等就业安置点,作为吸纳就业载体,就近就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贷款支持等就业扶持政积极做好与对口帮扶地区的劳务协作工作,建立就业帮扶台账,促进就业转移。实现对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按其个人意愿100%提供精细化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100%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区人社局、各镇)
10.落实技能培训政策,对有意愿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开展“粤菜厨师”等实用技能或转移就业培训,实现我区组织培训率100%。通过技能水平、就业帮扶实效和就业稳定性“三提升”,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100%就业帮扶。(区人社局、各镇)
    11.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引导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人员到贫困地区镇村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回流贫困村领办创办项目,鼓励支持贫困地区建设认定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区人社局、各镇)
12.建立健全就业长效机制。落实《关于建立完善就业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结合实际需求,鼓励和指导贫困村积极开发乡村保洁、山林防护、治安保安、道路养护、管水管电、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公益性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贫困劳动力予以托底安置。加大公益性岗位统筹力度,各地新增和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区人社局、各镇)
    (三)实施金融脱贫提升攻坚行动
    13.持续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坚持产业创新与金融扶贫有机结合,积极稳妥推广“托管代种代养”模式,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广泛覆盖,拓宽贫困地区融资渠道,精准对接贫困户、扶贫产业等的金融需求,加快促进金融扶贫。(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办、各镇)
(四)实施扶志扶智脱贫提升攻坚行动
    14.转变帮扶方式。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扶贫扶志行动的意见》,深入推广以奖代补、以工代赈、以购代捐、消费扶贫等帮扶做法,完善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的奖补措施,提倡多劳多得、多劳多奖。督促各镇切实组织和动员当地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区委农办、各镇)
    15.加强典型引导。选树一批脱贫奋进典型,发布脱贫光荣榜,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身边人,增强贫困户内生动力,让贫困群众学有榜样、干有方向,形成自力更生、脱贫光荣的鲜明导向。(区委宣传部、区扶贫办、各镇)
    16.建设文明乡风。将有故意隐瞒个人和家庭重要信息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社会救助、具有赡养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各镇)
    (五)实施社会脱贫提升攻坚行动
17.深入实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建立健全帮扶机制,积极引导企业、集团等社会力量参与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事业,通过投资、就业、商贸、捐赠等扶贫途径,实现到村到户帮扶,拓展帮扶内涵,提升帮扶水平。(区工信局、区工商联、各镇)
五、健全减少贫困和防止返贫保障体系
   (一)加强教育扶贫
    18.进一步完善生活费补助政策。认真落实户籍地发放要求,确保补助及时落实到人。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学杂费和给予生活费补助政策范围扩大至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学段,做好政策衔接配套。(区教育局)
    19.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进农村义务教学点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开展“一对一”教学互帮活动,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协助解决好残疾儿童入学问题,做好高校毕业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就业服务工作。(区教育局、区残联、区人社局)
    (二)加强健康扶贫
20.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帮扶政策,全额资助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做好新增对象中途参保,提高参保水平。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各项医保政策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不低于80%的比例给予救助推进全省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专项救治。(区医保局、市社保局武江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
21.落实政府全额资助全区符合参保条件的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2019年养老保险。(区人社局、市社保局武江分局、各镇)
(三)提高救助水平
    22.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加强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相对贫困户衔接,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对社会救助对象应扶尽扶。(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各镇)
    23.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将低保对象覆盖范围从收入型贫困扩大到因病、残、学等刚性支出导致的支出型贫困。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证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区民政部门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区民政局、各镇)
    24.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区民政局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合理确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区民政局、各镇)
    (四)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25.对已达到当年脱贫标准的相对贫困户开展“回头看”,全面梳理帮扶措施的稳定性,稳定现行帮扶政策,脱贫不脱政策,巩固脱贫成效。对边缘贫困群体进行排查梳理,逐步将该类群体纳入“三保障”政策覆盖范围。(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
(五)健全防止返贫机制
26.统筹做好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保障性扶贫工作。积极落实养老保险待遇和为贫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等政策。继续推行医保结算终端服务延伸到村级卫生站,提高保障水平,扩大覆盖范围。完善低收入群体识别机制,对陷入贫困的群体及时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
    六、深入推进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27.加强村道路面硬化建设。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推进7个省定贫困村通20户上自然村公路路面硬化工作和建制村客车通达工作。(区公路站、各镇)
    28.推进集中供水全覆盖,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保障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不折不扣落地生根,确保2020年年底前7个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区住建局、各镇)
    29.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到2019年底,我区7个省定贫困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
(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30.提升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项目下沉到村卫生站,提高现有医护人员专业水平,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结构,满足群众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到今年年底前,完成贫困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和乡村医生业务轮训,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区卫生健康局、区委组织部)
31.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办好有必要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试点工作。区教育局
32.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和服务专项资金。加强对现有农村文化资源保护,鼓励农村青年文化工作者参加培训,深入推进文化下乡活动,办好农家书屋,加快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区文旅体局、各镇)
33.提升农村综合性公共服务水平。建好管好村级公共服务站,管理好村级党群理事会,加快以农村电子商务为核心的农村综合性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委组织部、各镇)
(三)落实住房安全保障
34.进一步加强危房改造。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现唯一居住C、D级危房的,在省年度计划内完成改建并给予相应标准补助。在完成省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并拨付相应资金的基础上,巩固提升危房改造成效。(区住建局、各镇)
    (四)健全示范村建设长效机制
    35.开展示范村创建工作中期评估,重点评估政策落实、工作推进、资金使用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各镇)
    七、从严从实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一)完善脱贫攻坚督导机制
    36.完善监督机制。落实最严格的“五个一”督查问责制度,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做好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巡查,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审计、媒体、社会等全方位监督作用。加大行业攻坚的督导力度,督导督查行业落实扶贫政策、责任、工作等“三落实”情况。改进约谈方式开展常态化约谈,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约谈。(区纪委监委、区委督查室)
    (二)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
37.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完善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为镇村使用扶贫资金提供详细指引,支持贫困村分类有序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完善存量资金盘活机制。加强绩效管理,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使用及时、投放精准、管理到位,发挥效益。(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各镇)
38.加强扶贫工作审计。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资金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抽查。(区审计局、区财政局)
(三)狠抓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落实
39.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巡察审计形成合力,积极做好7个省定贫困村专项审计巡察全覆盖、巡察“回头看”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区农业农村局    
40.狠抓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充分发挥2个区委脱贫攻坚专项督导组的作用,督导督查各镇各行业落实扶贫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情况,从严从实抓好考核评估、审计监督、巡视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见到实效。从严整治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
    (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41.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部署,改进调查研究方式,通过进村入户直接与基层干部群众接触,面对面了解情况,深入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及时掌握工作中问题和困难的深层次原因。(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
    42.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少检查考评频次,减少村级填表报数,精简会议活动,减少发文数量,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
    八、全面加强脱贫攻坚基础性工作
    (一)组织开展扶贫干部大培训
    43.分级分类开展扶贫干部大轮训。落实《关于聚焦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方案》,区党政分管领导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在2019年年底前参加市级组织、扶贫部门组织的培训一次;区组织、扶贫部门要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轮训。区扶贫开发领小组成员单位和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其他部门要在2019年底前把本部门本系统扶贫干部培训一遍。同时,区组织、扶贫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1次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第一书记轮训。(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
    (二)加强基层脱贫攻坚力量
    44.充实基层扶贫工作力量。深化区、镇扶贫工作机构改革, 完善“三定”方案,增强工作力量。(区委编办、各镇)
45.组建脱贫攻坚专班。加强驻镇工作组力量,统筹全镇脱贫攻坚工作。严格落实市加强驻村干部管理的十项要求,把管理与轮训驻镇村干部作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压实驻镇村干部责任,优化工作职责,集中精力攻坚。加强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教育管理,并给予积极激励和人性化关爱。(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各镇)
(三)深入推进党建扶贫工作
4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选好基层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加强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关爱激励,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严格落实双“113”工作机制和农村基层党建“三个一”工程,实行“三个在先”决策运行机制,着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把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奔康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强村级党群理事会管理,优化设置贫困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驻村工作队员“三支队伍”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各镇)
47.着力加强经费保障。坚持财政投入和自身“造血”相结合,加大财政保障和党费支持力度,并要通过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
(四)推进建档立卡动态调整
48.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完善补录脱贫措施2018以前累计达到当年脱贫标准的1764相对贫困人口脱贫措施进行集,充实完善。继续抓好扶贫建档立卡系统动态管理,提高精准识别质量,确保精准识别误差率低于2%。定期开展“回头看”排查,切实做到核查到户到人、责任到户到人,确保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加强数据共享和数据分析,为宏观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支撑。(区农业农村局、各镇)
(五)防范化解风险
49.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加大重点风险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化解相关风险。重点是防范完不成任务和脱贫质量不高的风险、光伏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电站运维问题风险和产业扶贫失败风险。(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各镇)
    九、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50.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中央、省、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宣传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就继续加大脱贫攻坚成效与亮点宣传,做好扶贫信息动态报送工作,加强与省、市扶贫办、扶贫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沟通对接,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
    (二)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51.坚持经验引领。总结推广一批先进经验,认真总结全区各镇在脱贫攻坚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全面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区农业农村局)
    (三)开展扶贫济困活动
    52.积极参与各类活动。积极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和全国“扶贫日”活动,全方位、多层次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进一步增强脱贫攻坚信心决心,鼓舞士气,激发内生动力(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委统战部、团区委、区工商联、各镇)
    (四)做好涉贫舆情处置
    53.加强舆情研判与应对。重点是要健全重大事件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注重引导社会舆论,防止不良炒作干扰脱贫攻坚大局。(区委宣传部、区信访局、区农业农村局)
    十、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一)开展2020年后扶贫开发专题调研
54.科学谋划下年度工作。认真总结我区实施扶贫开发“双到”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研究提出推进2020年后扶贫开发工作的思路建议。(区农业农村局、各镇)
    (二)探索创新边缘贫困群体帮扶机制
55.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研究加强农村低收入群体民生保障与扶贫开发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各项政策衔接与配套,做好边缘贫困群体的保障与开发。探索对边缘贫困群体实施建档立卡,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
 
    附件:武江区2019年脱贫攻坚任务分解表
 
 
                      
 
 

件:
武江区2019年脱贫攻坚任务分解表
 
地区
2019年计划出列贫困村数(个)
2019年脱贫任务数
户数(户)
人数(人)
西河镇
0
0
0
西联镇
0
0
0
龙归镇
2
14
23
江湾镇
2
3
13
重阳镇
2
12
18
合计
6
29
54
备注
重阳镇九联村2018年新增贫困户1户1人,该贫困户计划在2019年脱贫,按政策规定该村计划在2020年出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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