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是代表区政府行使教育督导职权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办学行为、教育质量等进行督导评估;对区政府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统筹推进教育督导体系建设,规范督导流程,提升督导专业化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县域教育发展督导: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开展自评指导、区级督导评估,推动县域教育质量实现整体提升。
学校(幼儿园)督导: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含校园安全、招生入学、“双减”落实、教育收费、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随机督导,形成督导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
责任区督导:严格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科学划分教育督导责任区,合理配备责任督学,常态化对学校日常教学、规范办学等情况进行日常督导。
(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配合做好国家、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做好监测方案制定、考务组织、数据收集汇总、结果解读及运用等工作,为全区教育教学改革和质量提升提供数据支撑。
(三)专项督导与问题整改
聚焦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如择校费、校园安全隐患、教育经费投入、教师减负等),深入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通报情况。建立督导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推进”,跟踪督促相关单位切实整改落实,确保督导问题整改到位。
(四)督学队伍建设
统筹做好全区督学选拔、聘任、培训、考核工作,开展督学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督学队伍;建立健全督学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督学履职行为。
(五)政策宣传与社会监督
广泛宣传教育督导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督导工作成效;畅通教育督导举报投诉渠道(包括受理电话、邮箱等),积极接受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监督和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督学责任区划分
全区共设立督学责任区21个,其中学前教育责任区12个,义务教育责任区9个。现有督学88名,其中专职督学7名,兼职督学81名。
四、工作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韶关大道北29号武江区科创园E栋一楼1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153373
电子邮箱:wjqjydds@163.com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