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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补助政策指引

发布日期:2023-12-21 09:39:2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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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

补助条件:在村(居)建设的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达到《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粤人社规〔2020〕45号)中“六个有”基础配置标准。

补助对象: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 

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按每个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申请材料:经营场地产权或租赁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网商交易记录一份;开展培训就业政策指引服务的工作台账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实施程序由各市根据本地区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情况和可用资金规模,统筹组织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经办,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可按其规定提出补助申请。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公电话:8628831

办事地址:武江区建设路18号武江区人社局501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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