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依据:《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
补助条件:在村(居)建设的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达到《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粤人社规〔2020〕45号)中“六个有”基础配置标准。
补助对象: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
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按每个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申请材料:经营场地产权或租赁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网商交易记录一份;开展培训就业政策指引服务的工作台账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实施程序:由各市根据本地区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情况和可用资金规模,统筹组织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经办,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可按其规定提出补助申请。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否
办公电话:8628831
办事地址:武江区建设路18号武江区人社局501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