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88号)和《关于明确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有关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4号)以及《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韶府〔2020〕07号)文件精神,经高校毕业生本人申请,我局受理、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申领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1日至2022年2月17日。
公示期间,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公示的申领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1-8620281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70号韶关市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