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条件:1.属于韶关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人3000 元,已申领过的不可重复申领。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1.《韶关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困难情形证明(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任意一项并由本人在困难情形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名,包括城乡低保证、特困职工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残疾人证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3.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4.申请人签名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复印件。
申请程序:毕业生所在学校负责收集补贴申请材料,代为向学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补贴申请应于有关学生毕业前提出。
经办单位:武江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0751-862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