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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1·12”坍塌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09:40: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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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16时许,在武江区西联镇沐溪三路216号市污水管道施工工地,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队工人何智强(男,29岁,武江人)在工地的管槽内作业时,管槽一侧坍塌,何智强被泥土掩埋,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拨打120和110,经120医护人员现场检查确认何智强无生命体征,确认死亡。经区分局刑事技术人员到现场勘察,已排除他杀,死者符合因泥土掩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体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17日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纪委监委、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西联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住建管理局、区检察院派人参加。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一)事故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韶关市中心城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工程(一期)(四污片区)劳务分包,工程地点:韶关市市辖三区中心城区范围,合同工期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1月20日。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施工单位。

韶关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成立日期:2002年03月0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00736178450J,法定代表人:黄锦涛,住所:韶关市浈江区升平路99号中控楼首层,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陆佰万元,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分包单位。

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者控股),成立日期:2017年02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04MA4W8FC635,法定代表人:易建明,住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中路新城里开发A幢二层(仅作办公室使用),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不设堆放、储存)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不设堆放、储存);防腐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同签订情况

2022年10月20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

(四)事故相关人员

1.易建明,男,汉族,1979年07月06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个人信息,不予公开,户籍地址:个人信息,不予公开,是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董鹏,男,汉族,1989年04月10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个人信息,不予公开,户籍地址:个人信息,不予公开,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现场劳务工人带班。

3.陈森林,男,汉族,1984年03月09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个人信息,不予公开,户籍地址:个人信息,不予公开,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专职安全员。

4.何智强,男,汉族,1993年03月0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个人信息,不予公开,户籍地址:个人信息,不予公开,是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

11月12日16时许,在武江区西联镇沐溪三路216号市污水管道施工工地,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队工人何智强(男,29岁,武江人)在工地的管槽内作业时,管槽一侧坍塌,何智强被泥土掩埋,现场劳务工人带班董鹏拨打了120急救和110报警。16时39分,120医务人员赶到现场,对何智强进行检查,发现其已经死亡。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西联派出所和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察,调查询问相关人员。

经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西联派出所调查询问和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刑事侦查大队现场勘察及尸表检验分析,认为何智强排除他杀,死者符合因泥土掩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体征。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52万元(壹佰伍拾贰万)。

死者:何智强,男,汉族,1993年03月0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个人信息,不予公开,户籍地址:个人信息,不予公开。

四、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收报告及响应情况

现场劳务工人带班董鹏发现何智强在管槽内被泥土掩埋后,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及拨打110报警,并拨打119求助。120、110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派出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武江区应急管理局、西联镇人民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派出人员赶到现场处理和调查事故情况。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西联派出所和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到达现场后,设置警戒线控制现场,开展调查询问,进行现场勘察。120救护人员赶到现场后,立即对伤者何智强进行救治。西联镇人民政府、武江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并督促相关人员通知何智强家属,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120救护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对何智强进行救治,发现其已经死亡。事故发生后,西联镇人民政府积极组织施工单位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协调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经协商,于12月2日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总计赔偿人民币152万元,12月6日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死者家属支付了部分赔偿金人民币50万元。

五、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工人何智强安全意识淡薄,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管槽内作业,导致被坍塌的泥土掩埋致死。经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西联派出所调查和现场勘查、刑侦大队尸表检查,死者何智强符合因泥土掩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工人在入场施工作业前,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没有按照规定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以保证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的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在施工期间,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现场劳务带班,专职安全员未落实现场旁站,施工现场危险区域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安全监管不到位。施工现场何智强违规进入管槽作业,施工单位现场劳务带班和专职安全员未在巡查中发现,没有做到及时制止和纠正。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1·12”坍塌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施工期间公司的现场劳务带班、专职安全员未落实现场旁站,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建议由武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给予行政处罚。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1.易建明,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没有严格落实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在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未及时消除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建议由武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给予行政处罚。

2.董鹏,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现场劳务工人带班。在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中,对施工人员违规进入管槽作业的行为没有立即进行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建议由武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给予行政处罚。

3.陈森林,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专职安全员。在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对施工人员违规进入管槽作业的行为没有立即进行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建议由武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给予行政处罚。

4.何智强,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管槽内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何智强在事故中已经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七、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这起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教训十分深刻,为深刻吸取这次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提出如下防范措施建议:

(一)吸取教训,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一是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人员职责,保证企业安全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二是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安全检查,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严惩违规作业行为。三是要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事故案例警示宣传教育,确保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安全意识到位、安全风险意识到位。

(二)开展全区在建项目安全大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引以为戒,抓好本行业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在建项目中存在监管责任不清、边界相对模糊的情况,相关部门要及时报请政府协调确定,决不能出现监管“空白”地带,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武江区应急管理局要重点加强对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好防范措施整改的闭环管理。同时要加强辖区其他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好日常带班、巡查、旁站等制度,严格落实好临边、洞口和劳动者个人的安全防护,严把施工安全关,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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