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4日16时51分,在武江区龙归镇后坪村委带头村山墩山上发生一起亡人事故,工人张应海在带头村委山墩山上进行砍伐作业时,不慎被倒下的桉树压中,随后死亡。经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刑事侦查技术人员和法医现场勘查,确认死者符合因物体打击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特征,初步排除他杀。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事故发生后,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2月21日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纪委监委、公安武江分 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龙归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于2023年4月6日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市安委办审核。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20日作出批复,同意该事故调查报告并结案,2023年6月21日对该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挂网公示。2024年6月11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评估工作组,对该起事故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一、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概况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23〕7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2024年6月11日,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副区长谢佳为组长,区纪委监委、公安武江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龙归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评估工作组,6月17日评估工作组开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根据经武江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韶关市 武江区龙归镇后坪村委带头村山墩山“2·14”物体打击一般事故调查报告》,逐项对照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对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对评估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进行了反 馈,督促有关辖区、行业主管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真正吸取事故教训,以达到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二、责任追究意见落实及情况
根据区政府批复,韶关市武江区应急管理局对武江区龙归镇马渡村林区承包人李其勋(自然人)罚款人民币30万元,行政处罚分三期进行缴纳,现已收缴完毕。
三、事故责任单位赔偿落实情况
2023年2月15日双方签订《张应海人身损害赔偿意向书》,由李其勋向死者家属支付补偿款人民币120万元整(含保险理赔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补偿款26万元整已于协议书签订当天汇入死者家属指定账户。第二期补偿款94万元整,由保险公司赔付,若理赔金额不足94万元,由李其勋补齐差额给死者家属,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保险赔偿金额无法赔付,补偿款剩余部分由李其勋负责。
经调查,保险公司的赔偿款94万元未按期赔付给死者家属,家属对李其勋提起诉讼,要求李其勋支付死亡赔偿款94万元整及承担诉讼费;经基层法院调解,李其勋定于 2024 年4月-12月(共9个月),每月10日前支付10万元,余下的4万元于2025 年1月10日前全部支付完毕。截至2024年6月,李其勋已支付20 万元赔偿款及3300元诉讼费,后续李其勋将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
四、事故责任单位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要求武江区龙归镇马渡村林区承包人李其勋要对事故进行深刻反思,认真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事故防范管控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李其勋于2023年3月7日提交《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报告:一是组织管理人员及工人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尤其是山上伐木操作规程的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聘任李启动为安全生产主管,李维命、陈叶星安全员;四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做好安全保障。
五、属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一)属地政府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2023年2月20日,龙归镇组织辖区伐区负责人召开龙归镇林业伐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管林业工作的党委委员、副镇长林光锋在会上通报龙归镇后坪村委带头村山墩山“2·14”物体打击亡人事故,要求与会人员务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会后,由发生安全事故的伐区负责人李其勋在会上做检讨发言。
2024年3月18日,龙归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林光锋组织伐区负责人召开林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会上,林光锋同志分析今年安全生产形势,今年以来降水量偏多,要求各位负责人不得因为赶工期就不管极端天气正常开工,一旦收到通知必须马上撤离,不准在山上逗留,严防事故发生。
为认真吸取“2·14”事故教训,龙归镇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召开龙归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安委会有关部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行动,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对辖区内的林业伐区等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此次大检查行动本着明确检查方式、强化工作督导、狠抓问题闭环整改的总体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集中反思、查摆和整治影响安全的问题和隐患,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在全国第22和第23个“安全生产月”,龙归镇两次组织辖区企业、林业企业、在建工地等单位负责人共计180余人分别在龙归镇大会议室和龙归镇道德讲堂举行安全知识宣传培训讲座。
通过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普及安全知识,讲授自救互救逃生技能,推动全民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促进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安全工作齐头并进、社会公众齐心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 区自然资源局:
(1)召开安全生产培训会议。每年度采伐前,由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各镇林业主管部门及各林木采伐经营单位召开安全生产培训会议,压实乡镇责任,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做好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做好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购买工人保险及劳保物品。2023年6月2日,区自然资源局组织辖区自然资源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同时到辖区企业解读《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系统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行业监管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刻整改,切实消除隐患。
(2)严格林木采伐审核审批工作。区自然资源局严格审核各镇、林场提交的采伐申请材料,同时与各采伐申请者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压实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各伐区经营者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3)开展伐区安全检查。区自然资源局通过每月抽检的方式对林木伐区进行检查,2023年以来,共派出7检查组,对辖区范围内的林木经营单位开展检查,累计检查12次,检查企业25家次,出动人员45人次,发现一般隐患6个,均已完成整改。同时密切留意气象信息,督查各镇、各经营单位做好汛期、森林防火期等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林区巡查及值班值守,确保林区安全。指导各镇、林场加强伐区木材运输安全防范工作,密切留意气象信息并加强林区道路巡查及值班值守,在强对流天气情况下,及时通知各经营单位撤离山上人员,加强对林木伐区的安全监管,确保林区安全。
2. 国营江湾林场
(1)针对武江区龙归镇后坪村委带头村山墩山上发生的亡人事件,江湾林场高度重视,一是要求采伐经营者李其勋立即停止该伐区所有采伐作业并收回采伐证;二是立即约谈李其勋,要求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死者善后工作;三是要求其作出深刻检讨;四是取消其一年的采伐资格。
(2)每年下达采伐证前,江湾林场组织各林木采伐经营单位召开安全生产培训会议,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做好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做好采伐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购买工人保险及劳保物品。
(3)江湾林场严格审核各林木采伐经营单位提交的采伐申请材料,同时与各采伐申请者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压实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各伐区经营者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六、事故责任单位防范整改措施存在问题
现场评估过程中发现,该事故责任人在整改和落实防范措施中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缺少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未以制度的形式落实,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未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台账。现场查阅资料中,未提供隐患排查制度及相关台账,无伐木现场有关记录,台账资料较少。未开展风险识别,编制应急处置卡,未加强应急培训。
(三)未制定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该单位未见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及开展安全演练的台账资料,未切实增强员工自救互救能力,提高救援有效性,没有发挥到增强伐木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的作用。
七、事故评估工作建议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对林区承包人李其勋进行了约谈;要求全面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警示教育。李其勋作为林区承包人,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运用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摸清伐木行业的安全风险点,做好聘用工人的安全生产培训,尤其是物体打击方面的,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充分调动全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
(二)充分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林区承包人李其勋一是要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林区砍伐安全操作规程,并要求从业人员进行作业时严格执行,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二是要加强现场管理,制定砍伐现场管理制度,杜绝违规作业、冒险作业行为,以防止砍伐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事故;三是要加强人员管理及对工人的教育和培训,确保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四是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物资、技术、人员投入和保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定期检查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日期及质量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李其勋要针对事故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0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三)认真履安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职责。深刻反思事故,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的企业,要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营造稳步有序的安全大环境。
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后坪村委带头村山墩山“2·14”
物体打击一般事故评估工作组(代章)
2024年6月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