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2-28 00:00:00
来源: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是武江区新惠佳商店经营的盐焗小腿王(生产单位:徐州华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432032100112、规格:40克/包、保质期:常温下270天);武江区新园雪糕店经营的花生大少组合型雪糕(生产单位:广州市花都美淇雪糕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044011400354、规格:80g/支、保质期:18个月);武江区豪客隆超市经营的再起能量维生素饮料(生产单位:广东樵宝饮料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4060500372、规格:600ml/瓶、保质期:12个月)、蒜蓉辣椒酱(酱腌菜)(生产单位:仁化县农民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644022400057、规格:200克/瓶、保质期:18个月);武江区益客多商行经营的头曲酒(生产单位:吴川市酒厂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544088300554、规格:450ml/瓶);武江区西河万家福超市经营的海苔肉松蛋卷(生产单位:龙海市泉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35068101677、规格:260克/盒、保质期:6个月);武江区万众生活超市经营的浓香花生调和油(生产单位:江西绿源油脂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236011110983、规格:900ml/瓶、保质期:18个月);武江区旺旺佳平价超市经营的日加满力水牌运动饮料(青柠味)(生产单位: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31011200841、规格:600毫升/瓶、保质期:12个月)。上述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
二、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后,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在售。经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调查,上述不合格食品均为标签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对上述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整改。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