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四季度,区食药监局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区本级以及承担省级抽检任务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03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总体合格率99.03%;其中流通环节抽检83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合格率为98.80%;餐饮环节抽检20批次,合格率为100%。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区食药监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