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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5-28 00:00:00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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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我局下设4个股室和1个事业单位。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关日常工作等;
建筑与房地产管理股:负责全区建筑业、房地产业行业管理;
村镇规划股:指导本辖区内村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工作;
环境管理股:对本辖区内生态示范创建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武江区物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协助区住建局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共有编制11名,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0人,工勤人员1人,长期聘用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物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事业编制6名,实有在职人员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全区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管理,村镇编制,棚户区改造,“三旧”改造,渔民上岸,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水、土、气整治等工作。
(四)本局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2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6.9万元)比上年286.23万元,增加40.67万元,增长14.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3人,其中:(1)公务员增加1人工资等补贴;(2)事业人员增加2人工资等补贴。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2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26.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227.0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9.46%,比上年187.09万元,增加39.97万元,增长21.36%,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3人,其中:(1)公务员增加1人工资等补贴;(2)事业人员增加2人工资等补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81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99.8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 30.54%,比上年99.14万元,增加0.7万元,增长0.71%,
主要原因是:(1)增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经费12.9万元;(2)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户数减少,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区配套资金也同时减少。
项目支出拨款按用途情况如下:
1、2018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金5.54万元;
2、2017-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区配套资金58万元;
3、物业矛盾纠纷、环保普法、建筑安全生产等工作经费6万元;
4、村庄规划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2万元;
5、政府购买服务经费12.9万元;
6、粤财农【2017】336号、提前下达我省2018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5.4万元 。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财政拨款1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4.08万元,其中:(1)办公费8.1万元、(2)邮电费1万元、(3)差旅费 1万元、(4)公务接待费 1万元、(5)工会费1.82万元、(6)福利费5.2万元、(7)其他交通费用5.58万元、(8)遗嘱生活困难补助0.3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其中:(1)打印机2台1.6万元、(2)电脑台式计算机4台3.4万元、(3)空调机5台4万元、(4)照相机2台1万元、(5)办公桌、椅一批5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项目,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项工作,实施1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本单位没有国有资产项目。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韶关市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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