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共30个,分别是武江区教育局(本级)、韶关市机关第三幼儿园、韶关市第九中学、韶关市第十一中学、韶关市第十四中学、韶关市第十五中学、武江区东岗小学、武江区黄田坝小学、武江区田家炳小学、武江区金福园小学、武江区华泰小学、武江区镇泰小学、武江区至和汤邓淑芳纪念学校、武江区齿轮小学、武江区西河学校、武江区红星小学、武江区向阳小学、武江区朝阳小学、武江区白芒小学、武江区西联小学、武江区阳山学校、武江区沐溪学校、武江区车头学校、武江区甘棠学校、武江区龙归镇中心小学、武江区龙归中学、武江区重阳学校、武江区江湾镇中心小学、武江区江湾中学、韶关市武江区东岗太阳城小学。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教育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思路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3.会同区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全区教育发展重大布局,制定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计划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
4.指导学校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的进一步改革,做好教育教学评估、督导、检查工作;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指导。
5.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区教师队伍、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按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要求做好学校行政干部、教师的培养、考核、任免、调配工作。
6.充分利用教育政策法规做好教育经费筹措、拨款、投资、审计等工作,充分利用好教育经费,具体安排上级财政有关教育资金的分配工作,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7.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对学校进行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等的指导,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8.规划、组织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以及教育科研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搞好教育管理信息收集和“普九”的统计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完善教学设施设备。
9.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和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开展工作。
10.承办区人民政府及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有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掌握全面情况,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本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落实;负责教育改革的研究并就当前重大问题组织政策调研;会同有关股室草拟文件、规章制度;负责文秘、外事、信访维稳、保密、收发、督办、通讯、信息、文书工作及机关档案、办公用品、车辆调配和维修、物资、房产、后勤保障等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安排机关干部政治学习和机关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法制、妇女、计划生育和工会工作;检查学校计划的制订、实施及总结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用书、教学辅助资料的把关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答复和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事监察股
负责局机关和全区学校人事、监察、党建、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与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的管理、保密、保卫工作,科学规范管理人事档案,做好劳动、福利工作(含工资定级、升级审核、退休等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聘任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制定师资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学校行政干部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并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奖惩任免工作;负责局干部及全区教职员的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工作;制订教师调配(含支教、交流)方案,与有关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负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和组织教师政治学习,抓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及案件的处理工作;组织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体制的改革。
3.教育股
综合管理中小学、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及安全教育工作;做好“普九”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巩固提高工作,加强学籍管理,完成有关表册的统计工作;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基础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学校的布局调整;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开展中小学治安保卫、安全教育及“三防教育”工作。
4.德体卫艺股
综合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劳动技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的宣传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和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研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的国防教育、科技教育、校外教育和体育教育、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及体育、文艺竞赛;指导本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承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5.基建财务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及教育经费管理的政策和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管理好教育经费,严格执行《会计法》,做好教育经费的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平时收支预算工作;负责区级财政有关教育资金的具体分配工作;指导本系统基建工作和财务管理,抓好学校规范化建设的硬件设施;抓好学校基建维修,做好新建学校规划及扩大用地的征地工作;负责全区学校财务收支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做好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做好年度教育统计报表及其他有关方面的统计上报工作。
6.教育督导室(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制定教育督导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学校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指示、决定的情况;负责学校办学水平、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督导评估及幼儿园的等级评估工作;检查指导“两基”的巩固工作;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督促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率;督促学校的教育经费、设备设施、德育、教育教学、体育卫生等工作;牵头并指导全区的教育创强工作;做好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督导评估的准备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教育局及下属学校共有财政供养人员2262人,其中在职人员1578人(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1564人),离退休人员684人(退休人员683人,离休人员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五个发展”的重要精神,落实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
2.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实施强师兴教工程,深化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提升教育综合实力,争创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6427.81万元,比上年27946.24万元减少1518.43万元,减幅5%,主要原因是韶关市第五中学上收,机关三幼下放,导致教育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388.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39.1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6427.81万元,比上年27946.24万元减少1518.43万元,减幅5%,主要原因是韶关市第五中学上收,机关三幼下放,导致教育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3388.7万元,上级补助安排支出3039.1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22281.8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4%,比上年21752.10万元增长529.76万元,增幅2%,原因是工资水平的提高。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11.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36.28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4145.9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与上年预算2222.56万元相比,比上年增1923.39万元,增长86%,原因是年初下达上级补助资金。其中:1.区级配套资金879.24万元,主要是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区级配套资金,比上年1302.26万元减少 423.02万元,减少32%,原因是韶关市第五中学上收,区配套的公用经费减少。2.专项性项目资金支出3494.31万元,比上年920万元增2574.31万元,增长279%,原因是提前下达中央及省市下达的义务教育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0.5万元,比上年110.8万元减少43.5万元,减幅39%,原因是减少补充的教育局办公经费。其中办公9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5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3万元、电费3.7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51.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教育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0.5万元,增33%,原因是教育创强接待项目较多。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0.5万元,减幅100%,原因是公车上收,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1万元,增100%,原因是教育创强接待项目较多。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6.91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76.91万元,增100%,其中:货物类采购76.91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占有国有资产情况。2016年固定资产决算总值为28631.92万元,其中:房屋价值18494.45万元,比上年18401.71万元增长92.74万元,主要原因是创强推现,学校加大投入,改善教学环境;汽车价值353.32万元,比上年385.52万元减少32.2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减少2台;其他固定资产价值9784.14万元,比上年8668.73万元增长1115.41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的增加。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教师招聘等5项工作,实施5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地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
收入0元,支出0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