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武江区农业局部门决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4年决算组成单位共8个,分别是:区农业局(水务局)、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区畜牧水产局、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农机管理总站、区水政监察大队、区沐溪水库管理处、区机电排灌管理总站。
韶关市武江区农业局的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体制改革。
(二)拟订种植业等农业相关产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三)拟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与改革,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统计、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
(四)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实施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五)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和农业利用外资的建议,组织指导农业展览活动,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六)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管理农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肥料、农药、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和扑灭工作。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普查。
(九)承担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承担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一)组织农业资源规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牧草地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承担野生植物保护工作,负责实施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牵头拟订农田基本建设规划,指导发展节水农业。
(十二)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依法管理外来物种。
(十三)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和反映“三农”工作动态,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扶贫开发和革命老区建设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监督区畜牧兽医、水产、渔政、农机管理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十八)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区内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有关水利水电项目初步设计。
(十九)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二十)承担水资源保护责任。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
(二十一)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区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二十二)承担防治水土流失责任。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监管。
(二十三)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和机电排灌工作。
(二十四)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本地区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
(二十五)负责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十六)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
(二十七)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负责编制全区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八)指导管理沐溪水库管理处及区机电排灌站的工作。
(二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农业、农办、水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市武江区农业局(含水务局、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行政在职财政核拨人员13人,退休14人,区畜牧水产局在职财政核拨人员4人、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事业在职财政核拨人员8人、区农机管理总站事业在职财政核拨人员2人、区水政监察大队事业在职财政核拨人员5人,区沐溪水库管理处事业在职财政核拨人员5人,机电排灌管理总站事业在职经费自理人员2人。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一)区农业局2014年收入决算3184.0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1656.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27.04万元。
(二)区水务局2014年收入决算2220.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208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4.58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一)区农业局2014年支出决算3184.0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1656.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27.04万元。
(二)区水务局2014年支出决算2220.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208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4.58万元。
2014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区农业局:基本支出预算234.8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37%。
项目支出预算2949.1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2.63%。
(二)区水务局:基本支出预算129.5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84%。
项目支出预算2091.1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