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关市武江区2018年财政决算
(草案)的报告
武江区财政局局长 刘江平
(2019年8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武江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我区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财政、大预算”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深化预算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完成了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为武江争当“韶关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来源于我区的财政总收入完成227,470万元,同比增长32.65%。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82,762万元,同比增长97.36%;省市共享“四税”收入完成35,387万元,同比增长96.27%;增加较快的原因主要是受市对区财政体制影响,自2018年1月1日起,市与区共享收入分成比例由原来的5:5调整为1:9。
2018年武江区级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185,982万元,其中:
1.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6%,按统计可比口径同比增长10.66%。其中:(1)税收收入完成47,580万元,同比增长13.77%,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完成23,466万元、同比增长9.26%;企业所得税完成8,389万元、同比增长14.88%;个人所得税完成3,478万元、同比增长0.95%;(2)非税收入完成14,323万元,同比增长1.3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23.1%;
2.税收返还收入9,284万元。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9,927万元。
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5,285万元。
5.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5,021万元。
6.上年结余收入18,253万元。
7.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17万元。
8. 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区级公共财政总支出完成165,73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56%,同比增长25.18%。其中:行政运行经费5.9亿元(含工资及各项津补贴5.6亿、公用经费支出0.3亿元),教育、社保等涉及民生的项目支出7.3亿元,公共安全、科技、国土等其他项目支出1.8亿元。
2.上解支出4,792万元。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55万元。
4.债务还本支出4,021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结余20,250万元(为上级专项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7,263万元。其中:
1.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56万元,为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
2.上级补助收入6,475万元。
3. 调入资金29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40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879万元,其中:
1.政府性基金支出5,687万元,主要为上级下达的北江航道扩能升级征拆专项资金4,000万元、整治提升工作经费、镇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PPP项目资本金、体育活动及体育设施建设、维护等经费。
2. 调出资金192万元,为连续结转两年未使用资金,按《预算法》及财政部相关规定应作“调出资金”处理,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余1,384万元(为上级专项结余)。
三、结转资金使用情况及资金结余情况
2017年的结余结转资金为18,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18,253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403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区的结余结转累计资金为21,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20,250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1,384万元。
四、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将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60,555万元调增为61,680万元,调增1,125万元,调增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0.66%,完成预算的100.36%。
五、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18年收到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收入84,49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28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9,92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5,285万元,支出68,995万元,结余15,501万元。
2018年收到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6,475万元,支出5,304万元,结余1,171万元。
六、政府债务情况
全区政府性债务2018年期初政府债务余额29,969万元,当年收到债券资金15,021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1,000万元、再融资债券3,948万元、置换债券73万元。当年偿还债务本金4,021万元(其中使用再融资债券“借新还旧”偿还3948万元、置换债券偿还73万元),付息1,020万元。截止到2018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40,969万元,包含一般债务40,112万元、专项债务857万元,全部为政府债券。
2018年上级核定我区政府性债务限额为41,0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0,17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911万元,我区债务余额未超限额。
七、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为800万元,实际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全区住房改革补贴、公务交通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的调整追加、无军籍职工2015年-2018年住房改革补贴、食品安全巡查人员经费、增加2018年信访维稳工作经费、2018年新增债发行手续费和服务费、江湾镇敬老院整改工程款、武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食品快检车购置区配套资金、国有林场改革区配套资金等。
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情况
将本年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上级财力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合计18,045万元调整用于2018年需要增加的预算支出以后,剩余资金按照《预算法》规定用于安排下一年度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不再保留净结余,调整完后,我区2019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为6,555万元。
九、“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合计76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54万元,下降31.66%,主要由于公务接待费减少208万元。分项目看,因公出国(境)经费7万元,较预算下降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2万元,较预算下降11.38%;公务接待费57万元,较预算下降78.49%;会议费38万元,较预算下降55.81%。
十、重点支出情况及预算执行效果
2018年,面对经济放缓和结构性减收压力,区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政策支持,统筹盘活各类资金,全力保障重点支出,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平稳增长、民生持续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积极组织收入,促进增收提质
一是充分发挥协税护税机制作用,进一步做好协税护税工作,提高收入质量和增收可持续性。二是协同税务部门加强对重点建安项目的税收征管,有效监控工程项目,督促企业在武江缴税。三是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工作,配合做好依法治税、规范征管工作,进一步做实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扶持,积极争取新增政府性债券,同时会同有关部门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加快区域内相关事业发展。
(二)财政资金保障有力,支撑各项政策落地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较好解决财政供给,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未出现“项目等钱”的情况。一是认真研读国家政策,争取中央、省资金支持。2018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资金65,0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49%。二是大力争取新增债,2018年共争取新增债14,984万元,比上年增加9,984万元,有力保障了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乡村振兴发展、人居环境提升、耕地提质改造、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以及“三馆”建设等重点项目的推进,及时偿还以前年度的到期债券;三是加大民生保障力度,2018年全区11类民生支出完成114,581万元,同比增长24.4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6.2%,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支出。四是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的保障范围和标准足额保障我区“三保”支出,落实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奖励金和离退休人员慰问金的发放、机关养老改革全面上线、落实职业年金征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五是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我区项目建设。在2017年成功将武江区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整区打包PPP项目纳入省项目库基础上按项目总投资(1.34亿元)所需,成功引入社会资本投资1.28亿元,并于2018年8月顺利签订项目实施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投入运营,为我区乡村振兴发展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六是积极对接市提升办,把握市提升项目的支持政策,将我区“白改黑”和“五小”等项目列入提升项目范围,争取市提升项目资金支持,加快我区城市提升项目建设。
(三)加大镇街财力补助,推动财力下沉基层
一是改变原来资金指标下达到项目主管单位再由主管单位拨付的做法,由镇街实施的项目,要求项目主管单位及时做好资金二次分配方案,财政部门根据方案将资金指标直接下达到镇街,加快镇街项目落地。二是加大镇街项目资金投入力度。2018年安排乡镇党建阵地建设经费共1,050万元,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2,000万元。三是提高镇街工作人员待遇,增加了村和社区“两委”干部补贴,安排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落实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
(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镇村提振步伐
一是积极为乡村振兴战略筹措资金,为项目实施提供财力保障。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保障和预算安排的优先领域,公共财政大幅度向“三农”倾斜,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向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额度,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2018年我区共筹集、下达各级各类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13,415万元。其中按省委农办、省财政厅针对省级资金的考核口径,我区省级资金到位7,000万元,2018年支出6,383万元,支出进度为91.18%,已完成省考核方案规定的省级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0%”要求。
二是多措并举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主要是通过严格落实扶贫及新农村建设资金定期上报制度、多次举办培训加大对单位使用管理扶贫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指导力度、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定期组织工作人员主动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掌握各单位在资金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等有力措施,大力推动我区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监控分析,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一是全面规范投融资工作。将政府融资项目等同于财政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严控融资项目建设成本,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全面组织开展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顿工作。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武江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议案》,通过消化存量、控制规模、开拓财源等一系列的降风险措施,将债务率均控制在风险警戒线以内。三是做好隐性债务化解工作。通过提前还款、项目转型、固化融资金额等多种方式对隐性债务规模进行核减,化解措施得当,成效显著。
十一、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根据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对预算的决议,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一是增收入、提质量。积极培植和扩大财源,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整合资源,培育新的增长点;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收入总量和质量。全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6%,按统计可比口径同比增长10.66%,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23.1%,比上年下降13.2个百分点。二是增支出、提效益。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优先保障民生,促进城乡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保障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三是促改革、强管理。深入推进预算改革,提高预决算编制的完整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依法理财水平。
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履行职责,拼搏进取,务实创新,执行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振兴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8年武江区政府收支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