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武江区江湾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农办、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的通知》(粤农农电〔2019〕7号)、市委乡村振兴办印发的《关于印发<韶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方案>的通知》(韶乡振组〔2019〕1号)要求,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2019年3月1日召开的开展好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区委有关工作部署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区要求,此次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以下简称“战役”),实施时间定为2019年4月至2019年5月,时间为2个月。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韶关市武江区江湾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居)委,镇直各部门书记(主任)、主要领导任成员,负责春季战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推行春季战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三、行动内容和目标
严格对标《关于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的通知》(粤农农电〔2019〕7号)、《关于印发<韶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方案>的通知》(韶乡振组〔2019〕1号)和区委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武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方案》的通知要求所明确的目标要求,突出“三清一改三拆除”,重点组织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确保在全区考评中名列前茅。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确保取得绝对性胜利
1.行动目标:各村(居)委所有村小组要完成房前屋后、沿村公路、村道沿线及河道的生活垃圾清理。
2.行动内容:
(1)清理村内房前屋后积存垃圾。各村(居)委要突出完成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垃圾的清理,加强村内公厕、废物箱、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的管理,每个自然村落实村内保洁人员,做到定时清理村内垃圾至各村垃圾收集点。湖洋村、梁屋村、围坪村、胡屋村等列为重点整治村庄,其它村庄按要求完成清理任务。
(2)清理沿村公路、村道沿线和河道散落垃圾。各村(居)委要确保沿村公路、村道沿线和河道无散落垃圾,进行定时巡查保洁,及时清理沿线垃圾池垃圾。实施龙归-江湾乡村精品线建设项目,对龙归至江湾县道318沿线垃圾池进行改造提升。
(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
1.行动目标:各行政村80%以上村庄基本杜绝农业生产废弃物随意丢弃无人清理的现象,村庄畜禽散养现象得到彻底整治和规范。
2.行动内容:
(1)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各村(居)委要对村庄内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清理,对目前露天存放、影响道路安全、路容路貌及生态环境的粪便及养殖垃圾彻底清除,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
(2)村内禽畜散养整治。各村(居)委要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全面禁止在省定贫困村、市级连片示范村、安置新村及公路沿线散养禽畜。
(三)清理村内塘沟,力争取得突破性胜利
1.行动目标:各行政村60%以上村庄完成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的清理,生活污水规范排放。
2.行动内容:
(1)清理沟渠池塘溪河。各村(居)委要清理管辖范围内的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村(居)委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完成湖洋村、梁屋村的沟渠池塘清理整治项目,其他村庄要完成清理村内池塘的漂浮垃圾。
(2)规范生活污水排放。各村(居)委要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杜绝村内污水直排池塘。推进镇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完成村级污水处理设施8个。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力争取得阶段性胜利
1.行动目标:各村(居)委建立村庄清洁教育引导机制且运转良好,从源头减少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2.行动内容:
(1)广泛宣传教育。通过召开动员会、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本次春季战役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切实营造人人参与,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2)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各行政村根据本方案及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当地的村规民约,将乡村振兴要求、自治法治德治精神、移风易俗、村庄规划管理等纳入村规民约,从源头减少农机具和杂物乱摆乱放、墙壁乱涂乱画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并抓好落实。于5月13日前汇总各行政村村规民约报党政办。
(五)加强“三拆除”工作,确保取得全面性胜利
1.行动目标:对“三拆除”不彻底的村庄,各村(居)委组织拆除危旧房屋建筑、乱搭乱建、违规广告招牌。
2.行动内容:
各村(居)委继续拆除危旧房屋建筑、乱搭乱建、违规广告招牌。拆除危旧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
四、时间部署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底)。各村(居)委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镇党委、政府将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二)整治战斗阶段(4月底至5月底)。各村(居)委严格按照行动方案所明确的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结合自身实际,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活动,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5月底至12月)。各村(居)委要以此次战役为契机,以清洁行动为抓手,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及各种村规民约,推动形成建、管、用三者统一的长效机制。
五、具体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整合各方资源。春季战役要按照“区级统筹、镇级主抓、村级实施、多方参与”的原则,镇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上阵、冲锋在前、一线指挥,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好组织发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包干责任人、整改期限。
(二)突出村民主体,广泛宣传发动。要全方位、多途径宣传动员,切实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鼓励农民的事农民办,让农民自己动起来、干起来,严格门前“三包”制度。要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村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营造村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党建引领村庄清洁行动。通过党建引领、党员带头,发挥好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示范带动作用,抓住“劳动节”关键节点,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迅速掀起村庄清洁行动热潮。
(四)开展评比活动,强化督查问责。完善激励措施,以村(居)委为单位,积极开展评先评优活动,镇检查组也将在5月中旬对各村(居)委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排名,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显著的村(居)委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村(居)委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居)委每周周五前上报春季战役行动责任问题整改清单,内容包括存在问题、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及相关图片,开展重大行动或成效可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