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关于公开遴选武江区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24 09:00:30 来源:本网
打印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1952号)文件精神,按照“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遴选我区2019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公告如下:
一、培训名称:武江区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
二、培训内容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66人,由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承接具体培育任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实地学习、参观考察、生产实践和在线学习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培育时间为6天以上(或48小时以上)。
三、培训预算及拨付方式
培训经费按人均3000元左右安排,主要用于教育培训、规范管理、信息化服务和后续跟踪等全过程。与培训机构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后,按合同约定拨付资金
四、承办培训机构资格
(一)已入选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省级审核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近3年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诚信记录;
(三)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四)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五)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必要专业教师,授课老师必须聘请已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新型职业农民师资信息库注册,并有2名以上参加过农业农村部举办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
(六)能按《广东省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课程设置要求授课上按三个模块(高校教学、电商教学、农业实训教学)八门课程要求实施培训,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七)要有足够的培训工作资金保障,愿意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政管理制度,遵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八)凡申请报名参加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的,召开专家评审会时需派人参加现场答辩(准备十分钟左右介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情况短片资料)。遴选结果公布后,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求在15天内派人与区农业农村局对接,细化培训方案,签订培训合同,并按规定支付遴选培训机构的专家评审费;
(九)允许不超过两家的省级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示范基地组成联合体参与遴选: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并取得较好业绩、培训经验丰富的优先遴选为培训机构。
五、报名要求
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2019年7月31日前将申报资料(加盖公章)装订胶封一式五份邮寄到武江区农业农村局(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惠民南路128号武江区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培训机构申请书;
2.法人证书;
3.培训资质证明材料;
4.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具体培训方案;
5.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设施设备调减、保障措施等);
6.提供近3年从事培训工作的业绩和项目合同书或项目单位证明书;
7.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
六、评审和结果公示
由市农业农村局在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以上专家形成评审组,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评分,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评审结束后在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评审结果,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武江区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同时将认定结果报省、市备案。
(联系人:江艳荣     联系电话:8768908)
 
                      
   
  韶关市武江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22日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