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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江区消费者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一宗快递物品损坏投诉

发布日期:2022-11-24 10:53:1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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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民梁先生来到武江区消费者服务中心反映:上个月通过某快递公司寄一份礼物给四川的朋友,但因快递公司运输途中处理不当,导致物品积压,待收件人收到时已产生了破损。由于梁先生在投寄时给物品做了保价,于是向快递公司反映物品破损情况,要求按保价价值赔偿300元,但快递公司一直拖延处理,梁先生只好向消协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武江区消费者服务中心受理投诉后,联系了快递公司的客服,客服表示按照公司的规定,未造成丢失或者损毁的给予快递费用的三倍赔偿,梁先生所寄物品的费用是15元,即赔偿45元。然而该规定只是针对未保价物品,而梁先生寄的快件是事先已进行保价,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介于梁先生寄出的物品只是小部分损坏,仍有使用价值,经武江区消费者服务中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快递公司向梁先生赔偿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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