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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韶关市原立亭贸易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决定告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6 15:54:3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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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原立亭贸易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8年5月8日取得的设立登记行政许可,系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作出撤销决定。

  你(单位)应当在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交回营业执照。逾期不交回本局将按规定声明作废。

  如不服本撤销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江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通过你(单位)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特此公告。


  韶关市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6日

  附件:韶关市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韶武市监撤许〔2025〕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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