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茹伟杰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11号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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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及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 一 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区各类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 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 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 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 的市场监管。 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管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查处无照生 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开展反垄断相关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 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
(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负责协调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指导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落实优惠政策。负责商标使用的管理、商标专有权保护及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工作。指导企业专利工作,负责专利市场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
(七)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伤害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食品安全 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研判、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并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调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配合协调涉外和港澳台事 宜。参与开展相关工作对外谈判。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建设。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 大力推广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将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领域技术性、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
2.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快整合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领域政务服务窗口,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 提升对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服务水平。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 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和风险管理,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信用联合奖惩,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4.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 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深化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资源,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机制建设,加大跨部门、跨行业案件查处力度。推动市场监管执法力量下沉。
5. 大力推进质量提升。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和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 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国内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信息便捷开放,加强产业专利导航,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6.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 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水)产品从种植养 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和水产养殖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 管理。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 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食品摊贩及无固定经 营场所的无证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用农(水)产品、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与区市场监管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区市场监管局对发现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立案查处。
2. 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 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3.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区 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全区盐业工作, 负责制定盐业产业政策和加强行业管理等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负责落实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4. 与市公安局武江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公安局武江分局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武江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管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管局应当予以协助。
5.与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管全区粮食工作,负责执行粮食产业政策和加强行业管理等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立价格、 粮食流通等违法案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