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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25 12:06:2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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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广东:

  本局于2025年2月11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韶武市监处罚〔2025〕003号),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公告送达。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罚款1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8921.24元 ;3、加处罚款15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韶武市监罚催〔2025〕092501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 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黄恒  谢仁健   联系电话:8771189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11号  

  附件:韶关市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韶武市监罚催〔2025〕092501号).pdf


韶关市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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