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1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尚未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的会计人员于4月30日前完成学习任务;请各县(市、区)财政局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后续管理工作。
韶关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日
(咨询电话:8631677)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1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尚未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的会计人员于4月30日前完成学习任务;请各县(市、区)财政局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后续管理工作。
韶关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日
(咨询电话:863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