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采购单位: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支付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韶财采购〔2022〕19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支付情况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付情况报送要求
(一)报送主体。各采购单位向区财政局报送本部门(含下属单位)2023年上半年度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支付情况。
(二)报送相关内容。各采购单位应根据 2023年上半年政府采购项目,清查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情况。存在政府采购合同逾期未支付情况的,填写《武江区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情况表》(以下简称《支付情况表》,详见附件)报主管部门汇总。未发现逾期未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情况的,在《支付情况表》内填写“无”并盖章报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情况。
(三)报送途径和时间。各采购单位汇总本级及下属单位支付情况,于8月8日前将《支付情况表》(加盖公章)通过粤政易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联系人 邓凤莹)。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政府采购合同支付情况是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内容,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的管理和指导,在清查中发现履约不到位、验收不规范、支付不及时的,要督促整改。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况的,要及时向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积极跟踪支付进度。清查发现政府采购合同逾期未支付的,主管预算部门应积极跟踪下属单位采购合同逾期支付原因和支付进度。
附件:武江区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情况表
韶关市武江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