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粮食流通秩序,根据《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粮调〔2021〕178号)精神,同意韶关市武江区伯雄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和武江区叶耀堂家庭农场等两个粮食收购主体办理粮食收购备案。
现予以公示。
韶关市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0日
为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粮食流通秩序,根据《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粮调〔2021〕178号)精神,同意韶关市武江区伯雄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和武江区叶耀堂家庭农场等两个粮食收购主体办理粮食收购备案。
现予以公示。
韶关市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