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至和汤小学停车场等 11 个停车场收费单位变 更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鉴于至和汤小学停车场、矿山公园停车场、韶州公园西 广场停车场、韶州公园北广场停车场、韶州公园游乐场停车场、 老虎岩停车场、宏昌百货停车场、亨泰路停车场、滨江汇景停车 场、朝阳村停车场、黄田坝停车场管理工作已移交你公司,同意 你公司作为上述 11 个停车场收费主体。
二、收费主体变更后,上述 11 个停车场继续按原批复的收 费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原收费标准批复文件详见附件 1-11)。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等工 作。实施收费期间,若我市出台新的规定,请按新规定执行,本 批复自动废止。
附件:
1.关于韶关市武江区至和汤小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pdf
2.关于韶关市武江区矿山公园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pdf
3.关于韶关市武江区韶州公园西广场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pdf
4.关于韶关市武江区韶州公园北广场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pdf
5.关于韶关市武江区韶州公园游乐场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pdf
6.关于韶关市武江区老虎岩东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pdf
7.关于韶关市武江区宏昌百货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pdf
8.关于韶关市武江区亨泰路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pdf
9.关于韶关市武江区滨江汇景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pdf
10.关于韶关市武江区朝阳村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pdf
11.关于韶关市武江区黄田坝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pdf
韶关市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