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根据省工信厅、市安委办、市消安委办年度工作安排,制定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如下。
一、筑牢筑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基础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工作例会等制度。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等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
2、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求,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推动局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同部署、同落实。指导督促重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全面落实。
3、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大检查的总体目标、检查依据和范围、重点任务及实施计划、措施保障等相关内容。
4、严格应急值守,提高处置能力。进一步厘清应急职责,及时处理应急信息,做到准确研判、快速响应、有效处置,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理顺事故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工作流程,提升应急响应速度,提高应急救援调度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
5、优化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抓好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准确掌握事故灾害的特点及规律,切实制定应对措施,提高应急准备工作水平。督促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完善应急演练评估改进机制,切实提高演练实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6、组织教育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利用参加省工信厅工信大讲堂平台和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我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升工信系统干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政策法规宣讲、规章制度解读、经典案例分析和课堂互动交流等方式,组织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提高民爆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
7、开展主题活动,做好宣传工作,结合2022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11-9”消防宣传日活动等方式,开展工信系统相关宣传。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民爆企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落实落细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8、严格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做好省工信厅委托的民爆安全生产许可和销售许可承接工作,按照省工信厅工作指引,全面加强市县两级工信部门在执法标准、执法程序与执法手段方面的规范化、统一化,规范民爆物品生产销售领域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工作。
9、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清明、“五一”、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综合运用日常检查、例行检查,重点抽查和“四不两直”等方式,扎实开展全市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围绕省工信厅、市安委会,市消安委部署的专项行动,统筹做好全市民烘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10、指导属地履行监管职责。抓好市县两级工信部门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体系,扎实履行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民爆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活动。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建立联合协同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压紧压实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2、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健全并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员工的安全职责。强化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安全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明确内部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
13、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进步。按照省工信厅工作部署。推动《“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落实,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进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智能制造水平。加快新一代信息化等技术在民爆产品生产线上的推广应用。
14、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整促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加强对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适应本岗位的安全技能,掌握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5、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督促民爆生产销售企业100%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定期报送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情况和保险公司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情况。
16、推进企业标准达标建设工作。督促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认真开展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和自评工作,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7、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督促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措施,落实隐患整改,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计划,完善应急演练评估改进机制。
四、抓紧抓好工信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工作
18、配合做好危化品安全工作,履行工信部门工作职责,配合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落实市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分工,落实国家、省有关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要求。
19、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强化频谱资源供给保障,做好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省第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等重点时段关键节点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加强与广电、民航、海事、铁路、三防、森林防灭火等部门的联动联防,提升全市无线电安全保障综合能力,确保重点频率干扰第一时间应急响应处置。
20、加大无线申监测执法力度。加大无线申监测和执法力度。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源头管理,结合打击治理“黑广播伪基站…GOIP类设备”,无人机反制设备的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1、指导船舶制造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全市民用船舶制造企业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指导监督民用船舶制造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限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技术改造等方面加强民用船舶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