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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街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2 09:25:5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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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惠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武江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正确指导下,按照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紧密围绕街道发展大局,努力提高法治工作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推进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依法接受监督、依法行政保障等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惠民街道全力建设“和风惠民”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我街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更加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一个主题,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用好学习阵地、教育阵地、活动阵地“三大阵地”,将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加强学理化研究、大众化表达、一体化贯彻。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

我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工作、锐意进取。街道党工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委“1310”具体部署、重点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第一议题”、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内容,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及新媒体平台,组织广大党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工作全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不断提高依法治街水平。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街道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街道机关人员职务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法治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区委依法治区办进行报告,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

(三)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我街与广东金韶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协助政府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三重一大”及疑难复杂事项处理体系,有效落实“三重一大”及疑难复杂事项的法律审查、法律研究、依法决策,做好法律风险防范,提高决策效率,规范决策行为,确保政府依法履职。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2023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2023年,我街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全面落实各项法治建设工作。

(一)狠抓理论学习,厚植法治思维。街道党工委坚持带头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等专题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讲座培训、领导班子办公会议、机关干部大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强化了法治思维。

(二)依法决策,强化依法治理能力。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惠民街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重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严格按照会议程序进行,对涉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和建设项目的实施等重大事项,严格做好公开征求意见或举行听证等工作,切实保障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二是推进民主科学决策。定期召开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对重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严格按照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作出决策、形成纪要的程序,切实保障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对涉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改革举措和建设项目的实施等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坚持公开征求意见或举行听证,并经街道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维稳防控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建立行政决策档案,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记录。三是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街道与广东金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辖区14个社区均签约一名法律顾问,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出任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了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在老旧小区改造、人民调解、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在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做到从“事后补救”变为“事前预防”,极大地提升了街道和社区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充分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对党工委、办事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出有效法律意见和建议,预防化解法律风险,为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四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在街道和社区的宣传栏、电子屏幕、办事窗口等场所主动向公众公开权责清单详细内容。同时通过“韶关市武江区惠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公开街道各项事务,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搭建街道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三)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我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部门“三定”方案明确的相关职能,落实执法事项。截至目前,我街2023年度共进行行政检查153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宗,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执法,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规定,做到依法执法。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政策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大力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执法规范和监督途径,推进阳光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有序执法。

(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体系,打造优质法律服务枢纽城区。在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14个社区分别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室,保障街道和14个社区都配有1名律师,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2023年以来,提供法律咨询260余次。

(五)加强普法宣传,做好“八五”普法工作。为建设“法治惠民”,我街以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扫黑除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禁毒条例等内容为宣传重点,积极提升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在治安防范宣传中,通过法治宣传进社区、宣传单、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防范知识,增强群众自防能力和反诈意识。组织人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0余次,悬挂横幅及电子屏宣传14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较好地营造法治宣传氛围。群众法治意识逐步增强,法治环境整体提升,切实维护了我街社会和谐稳定。

(六)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帮教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涉毒人员、涉邪教人员、精神障碍患者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逐步引入社工和志愿者参与的工作模式,对辖区内的特殊人群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管控严、服务好”。对30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规范化、人性化管理;对391名在册吸毒人员,进行排查核实,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完成建档;对361名在册精神障碍患者落实“三位一体”管控。

(七)促稳定、护平安,依法调处矛盾纠纷。截至目前,我街2023年共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2次,街道调委会以及14个社区调委会调解成功率达100%,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本年度辖区内未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八)加大信访维稳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我街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途径和方法,确保辖区治安持续稳定。2023年度没有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不适当引发的非自然死亡、民转刑案件和群众性械斗事件的发生。

五、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人员队伍与法治建设现实需要之间落差较大。法治建设将进入一个蓄势攻坚的关键阶段,任务重、压力大,目前街道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历史使命之间的要求存在较大落差,执法人员的数量和法律素养与法治建设的需求不匹配,不利于我街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

2、理论学习与实践需要间存在一定差距。街道虽然能坚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等,但理论的系统性、涉及范围未能满足工作实践的需求,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执法问题和难题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以案释法的任务任重道远。

3、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街道部分领导干部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不够积极主动,创新意识有待继续增强。超前意识不足,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缺乏思想准备,进取意识不够强。

4、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创新不够。目前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主要依靠传统的宣传方式,如海报、宣传册、宣传栏、派发宣传单等,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宣传讲座的内容往往侧重于法律条文的解读和法律知识的普及,部分讲座存在“念稿、读法条”等情形,这种枯燥的内容容易使群众感到枯燥乏味,无法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全街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街道各项工作中,并鼓励街道领导干部利用空余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全街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巩固法治建设成果。一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街道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二是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法治宣传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营造法治惠民的良好氛围,有效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三是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信息网络。做到异常情况早知道,组织带头人员早知道,发生信访稳定苗头早处置,确保社会稳定;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长效机制,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三)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效能。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要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间的联系、联动以及联合执法,解决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检查难、查处难、执行难等问题,充分发挥联动机制效能,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贯彻落实柔性执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标准遴选并充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

(四)强化法律服务,进一步开展法律维权和保障工作。司法所、综治办、执法办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互通消息,避免发生群体性违规讨薪事件;司法所继续做好街道法律参谋角色,为街道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深化“律师进社区”工作,完善法律服务网络。

(五)加强法律宣传,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深入谋划宣传方案,采取多样化的宣传方式,如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讲座、设立法治宣传点等。同时,宣传内容要选取更接近群众生活和工作的范围,使群众感受到法律知识与自身利益的紧密联系,从而激发群众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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