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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锅溪村上洞、梁屋村梁屋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遗失作废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1-10 09:44:3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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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锅溪村上洞经济合作社】【梁屋村梁屋经济合作社】不慎遗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副本,现依据相关规定,声明原证件作废。
梁屋登记证遗失声明.PDF
锅溪登记证遗失声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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