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龙归镇通过制定《关于加强村(社区)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乡镇、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自用船舶所有人四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自用船舶安全教育宣传、开展登记造册管理工作、严厉打击自用船舶违法违规等措施,进一步规范自用船舶的管理,增强群众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遏制水上事故的发生。采用“摸、宣、标、管”四步走的方法,推动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
全面摸底排查
突出不留死角、全域覆盖,把开展辖区内全面、彻底的船舶摸底排查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为开展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组成专项工作组。由龙归镇、村干部组成工作组,在前期村级自主摸排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船舶摸底排查。坚持实地调查登记。采取进村入户方式开展上门、实地摸查登记,逐户逐船了解和登记船舶的类型、外观、规格、所有者等基本信息,掌握水域范围内各类经常性活动船舶情况。
公开宣传教育
根据《韶关市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和登记造册工作要求,现场对船主进行安全教育,加大对开展此项工作重要性及必要性的宣传,提高船主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营造自用船舶船主主动积极参与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发证的氛围。
统一建档标识
突出统一标识、严格规范,为自用船舶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打下基础。实行“一船一档”。收集整理船舶信息记录表(含船主基本信息、活动区域、船舶尺寸马力等)相关信息,建档立卡便于迅速查询、精细管理。统一铭牌标识。牌子采用金属材质、固定安装、唯一编号的方式。
完善长效管理
突出常态长效、安全管理,为自用船舶安全使用、规范管理保驾护航。一方面压实主体责任。在正式发放牌照前,组织群众召开安全生产培训会,签订自用船舶安全责任书,落实船舶使用方安全主体责任。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巡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龙归镇将继续加强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措施,消除乡镇自用船舶安全隐患,切实提升群众水上安全生产意识,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