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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武江区民政局关于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30 15:27:0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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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0 年工作总结

  (一)指标完成情况。一是在全市率先做好提标工作,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区城镇低保标准提标至772元/人/月,农村低保提标至532元/人/月,截至12月,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056户1796人(其中无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524人,不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人),2020年共发放低保金989.7万元,其中城市低保户408户647人,农村低保户648户1149人。二是今年我区城镇特困供养标准提标至1236元/人/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提标至852元/人/月执行,截至2020年12月,我区共有特困供养人员18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有62人),共发放特困供养金198.25万元。三是截至12月,全区现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共78人,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110元,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共59.3044万元。四是目前,全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为3038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91人),按235元/人/月标准发放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为72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10人),按175元/人/月标准发放,全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共发放金额976.2万元。五是截至12月,共救助符合条件19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9人)共发放临时救助金29万元。六是积极助力我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帮扶贫困村开展种植和养殖、扶贫济困等各类项目,2020年度募集捐赠资金415.9万元,支付18个扶贫项目171.267万元。七是推进银龄安康计划。我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截至2020年12月,我区80-89岁高龄老人5347人,90-99岁高龄老人713人,津贴标准每人每年360元,100周岁以上21人,津贴标准每人每年2400元。全年共发放146.7万元。八是核实下拨全区469名村(居)“两委”干部、133名社区专职人员参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临时工作补助省市区级配套资金176.425万元。九是截至2020年12月,全区现有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共有142个,其中:社会团体 2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16个。十是截至12月共办理1442宗结婚登记业务,离婚登记773宗,补领结婚证160宗,补领离婚证60宗;接待来电来访163人次,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十一是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截至12月,联合蜗牛公益组织在辖区内成功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30人次。

  (二)主要工作亮点及措施。一是建立低保、特困人员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建立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直接挂钩的城乡低保、特困标准增长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了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实行节日普惠慰问制度。二是建立了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制度,落实了特困供养人员最低月人均护理标准,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照料(11月份,我局向区专项申请拨款了13.4万元,用于补贴特困人员费用溢出支出。)。目前,我局已全面完成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全区81名有意愿且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对象已全部入住乡镇敬老院,101名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已全部落实签订照料护理协议。三是全区敬老院从2月9日始实施封闭式管理,院内老人吃住院内,坚决切断病毒输入渠道,严格执行养老机构防控措施,实现了院内老人零感染的目标。四是为事实贫困人员办理低保。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未脱贫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以及扶贫部门已经认定的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员,均按规定程序纳入了农村低保。全区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为100%。五是进一步完善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将临时救助备用金拨付分配到各镇(街),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小额救助由镇(街)直接审批支付,对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生活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加快简化临时救助审核程序,实施先行救助,动态保持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者高于平均补差标准,稳定解决吃穿“两不愁”问题。六是健全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机制,建立了武江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特困供养老人和农村留守妇女联查联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做到相关部门联查联动,实现了动态监测,乡镇、村每月走访,区按时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月28日我局牵头联合6部门印发了《武江区开展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我区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人数有104人已全面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责任人,并定期开展关爱帮扶工作。七是积极推动村民小组成立村民理事会以及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全区88个村(居)村规民约修改工作全部完成,全面建立20户以上村小组村民理事会共257个。八是为充分提高社区场所建设水平和社区服务品质,我局申报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用于新村等村(社区)建设80万元;及时上调社区干部补贴。我于2020年5月对村(社区)干部工资待遇调增300元,较好地调动了社区干部的工作热情。九是建设完成6个长者饭堂提升工作,截至2020年12月,累计用餐人数约5896人次,政府补贴金额17636元,用餐长者满意度高。

  二、2021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一是尽快启用我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确保辖区内无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的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儿童能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保护,切实维护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向区政府申请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编制和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业务能力培训。

  (二)加大力度做好特困群体管理工作一是建立特困人员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建立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直接挂钩的城乡低保、特困标准增长机制。特困制度日益完善,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加大力度做好困难群众排查管理工作,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将符合特困条件的纳入特困供养。三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及时与扶贫办沟通联系,确保扶贫兜底工作有效进行,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完成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工作着力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实现应保尽保,一是持续巩固应保尽保成果。为确保持续巩固全区低保工作“应保尽保”成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局根据低保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抓责任制落实,抓低保金的审核、公示、审批、发放工作制度落实。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机制协调运行。二是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我局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核查,实行动态管理。我局牵头监督各镇(街道)必须定期对领取保障金家庭的收入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复核,严格把关,做到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救助金额有升有降,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使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及时的救助。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我局将积极配合市救助站、协调区公安、城管、卫健部门各镇(街)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宣传工作,通过张贴宣传标语、编辑宣传板报,提高社会关注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积极协调各镇(街)开展属地街面巡查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社会环境。

  继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我区将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计划于2021年新建3个长者饭堂。完善群立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委托专业社工机构开展运营工作。

  确保2022年底全区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配合省、市民政部门加快推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工作,调研、筹备建设镇(街)双百社工站、村(居)双百社工点。

  )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民政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要求全区所有民政服务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认真做好服务机构内部和工作人员防护消杀工作,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指导督促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增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确保困难的群体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八)增强村(社区)村居民自我服务能力。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深化街道(乡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依法厘清街道(乡镇)与村(居)委会权责边界,明确村(居)委会工作事项清单,推动村(社区)减负增效。继续深化“五民主五公开”工作,落实村(居)务公开和村(居)务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协商平台,发挥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牵头作用,推动解决村(社区)公共利益重大决策事项和村(居)民实际困难、化解村(居)民矛盾纠纷。发扬邻里友爱、守望相助传统,     

  韶关市武江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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