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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江区民政局2021年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21-01-08 15:08:5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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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一是积极解决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资金和人才不足,运转不畅等问题,确保辖区内无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的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儿童能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保护,切实维护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向区政府申请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编制和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业务能力培训。

  (二)加大力度做好特困群体管理工作。一是建立特困人员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建立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直接挂钩的城乡低保、特困标准增长机制。特困制度日益完善,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加大力度做好困难群众排查管理工作,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将符合特困条件的及时纳入特困供养。三是继续推进各项救助工作的落实,确保困难群众及时、有效获得救助,充分发挥民政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脱贫攻坚成效。

  (三)完成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工作。着力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实现应保尽保,一是持续巩固应保尽保成果。为确保持续巩固全区低保工作“应保尽保”成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局根据低保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抓责任制落实,抓低保金的审核、公示、审批、发放工作制度落实。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机制协调运行。二是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我局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核查,实行动态管理。各镇(街)落实定期对领取保障金家庭的收入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复核把关,做到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救助金额有升有降,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使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及时的救助。

  (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创新宣传方式形式,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社会关注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积极协调各镇(街)开展属地街面巡查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继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我区将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计划于2021年新建3至5个长者饭堂。推进群立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工作。

  (六)推动2022年底全区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覆盖率100%。配合省、市民政部门加快推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工作,调研、筹备建设镇(街)双百社工站、村(居)双百社工点。

  (七)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民政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要求全区所有民政服务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认真做好服务机构内部和工作人员防护消杀工作,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指导督促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增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确保困难的群体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八)做好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开展婚姻登记领域收费问题专项治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婚姻登记的有关规定,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举办“七夕”主题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婚俗文化。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规范殡葬行业管理,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九)增强村(社区)村居民自我服务能力。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深化镇(街)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依法厘清镇(街)与村(居)委会权责边界,明确村(居)委会工作事项清单,推动村(社区)减负增效。继续深化“五民主五公开”工作,落实村(居)务公开和村(居)务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协商平台,发挥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牵头作用,推动解决村(社区)公共利益重大决策事项和村(居)民实际困难、化解村(居)民矛盾纠纷。发扬邻里友爱、守望相助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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