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全区城乡低保最低保障金提标工作,从2021年1月起,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72元提标至每人每月797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32元提标至每人每月551元,待上级正式文件下达后正式执行;
2.做好全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特困供养金提标工作,从2021年1月起,城镇特困金由每人每月1236元提标至每人每月1276元,农村特困供养金由每人每月852元提标至每人每月882元,待上级正式文件下达后正式执行;
3.做好全区城乡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从2021年1月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175元提标至每人每月181元,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235元提标至每人每月243元,待上级正式文件下达后正式执行;
4.完成武江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工作,完善设施设备配套建设;
5.加强殡葬改革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区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工作;
6.持续推进社会组织新办核名、登记、变更、注销、年检管理工作;
7.配合省、市民政部门加快推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工作,调研、筹备建设镇(街)双百社工站、村(居)双百社工点。
8.完成2021年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
9.按要求完成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
10.做完成2021年村居换届工作;
11.做好村改居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