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民路2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 30-17:3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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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文电处理、会务、信息、宣传、档案、信访、保密、财务、统计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审计、国有资产、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安全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党群、卫生健康等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安全生产、人才相关工作。
(二)社会事务股。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家庭认定、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及社会养老机构监管;参与拟订区级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承办上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投入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各地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
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管理工作;拟订保障城乡老年人、孤儿、特困供养人员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收养、送养儿童、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管理工作;承担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发放工作;负责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工作;协调全区经营性公墓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公墓审批管理;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婚姻习俗改革工作;负责残疾人补贴发放工作;负责全区婚姻成立登记、婚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婚姻成立登记、婚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和规范建设工作。
组织实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登记、变更、注销审批,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基层政权股。负责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村(居)务公开工作。
拟定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及地名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行政村、社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更名、界线变更;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