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2年度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我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模式和路径,切实加快壮大我市农村集体经济,3月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张桂胜副局长带队到各县(市、区)调研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对10个县(市、区)的调研工作。
调研期间,工作组对2019-2021年度三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跟踪并对项目的实施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加强发展意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村干部要加强对村级发展集体经济的认识,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先行先试的勇气和敢为人先的魄力。二是要规范合同。调研中发现,不少村采取入股分红方式发展村集体经济,虽然也与农户签订了分红协议,但合同不规范,文本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不清晰。各集体经济组织应加强与财务部门沟通,合同文本应经农经和财政部门把关,创新监管机制,强化财务管理。三是要重视外来资金的引入。工作组提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仅靠村级组织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吸引企业资源、外界人脉资源,利用好本地资源,借助好外地资源,以本地、更多是村级组织的优质服务为基础,形成村级组织的收入保障,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同时,工作组对拟申报2022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试点提出了要求:各试点村要在坚持集体所有、市场主导,村为主体的原则下,从行政村所处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和产业优势出发,紧紧围绕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现方式和模式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和支持企业特别是涉农企业到薄弱村发展产业。鼓励薄弱村与经济强村结对共建,通过建设产业项目、互派管理人员、劳务输入和投资入股等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各村应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每个村都能走出具有本村特色的发展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