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韶关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农〔2020〕1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拟核定新增的重阳镇从1949年10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由乡镇(公社)、村(大队、农场、管理区)等委派(雇佣、指定等),在乡镇(公社)、行政村(自然村)、生产队、农场、管理区等区域承担兽医公益服务工作的基层兽医人员,离开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名册(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致电武江区农业农村局。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1日
办公电话:0751-8775056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28号。
韶关市武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武江区重阳镇离岗基层老兽医名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