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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询价采购审计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4 09:03:0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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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局将采购“2023年度韶关市武江区重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审计服务。现诚邀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韶关市武江区重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审计服务。

二、项目预算

本审计服务的预算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313号)执行并下浮20%以上(2023年度韶关市武江区重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总投资800万元),具体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三、技术、服务要求

(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标准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审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

(二)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泄露项目相关信息,如有泄露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出具书面审计报告。

(四)禁止弄虚作假,对所提供的审计报告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五)承担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审计差错等原因,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财务等损失。

(六)在审计过程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本项目工作。

(二)报价要求:本项目的报价为包干价,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人工费用(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加班费、现场办公费用、设备费、交通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付款方式:供应商出具完整有效的审计报告,并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 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因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响应要求

(一)报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密封后送至或邮寄至韶关市武江区农业农村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28号)区政府118办公室: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3.拟配审计人员一览表(附执业资格证书);

4.报价表。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报价时间:自公告发布时起至2024年6月12日12: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联系人:廖亮,联系电话:0751-8773861。

附件:

"2023年度韶关市武江区重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审计服务报价表.docx

韶关市武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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